至于辯方指王麟傑即使沒有指示超車,倒退戰車仍會撞上路虎車的說法,法官指出,這個推斷無法成立,因爲它等于是假設與戰車保持安全距離的路虎車會一直停在原點。法官也不認爲現有的五個月監刑過重或過輕,爲此駁回控辯雙方對刑罰的上訴。
辯方爲上訴聆訊提呈專家報告並指出,有多個原因造成致命事故發生,包括戰車在倒車時沒有直線後退,以及事發時通訊系統信號不穩定,阻礙了有效的溝通;而且,即使王麟傑沒有指示劉凱超車,倒退的戰車還是會撞上路虎車,因此不能把責任全推到王麟傑身上。
但施奇恩法官認爲,證據顯示通訊信號不穩定並非是一個不尋常或無法預見的問題,戰車稍微偏離直線軌道倒退也沒有違反安全規則,這些情況並不影響王麟傑的罪責,他的超車指示仍是致命事故發生的主要導因。
早前審訊揭露,事發時軍隊在軍訓區進行雙邊野外訓練,駕駛路虎車的劉凱當時載送王麟傑到軍訓區視察,路虎車前方有一輛戰車。過程中,王麟傑指示劉凱超車,導致路虎車沒有與前方戰車保持應有的30米安全距離。這時,前方戰車因遭受敵方“襲擊”而開始倒退,結果碾過後方的路虎車,造成劉凱身亡,王麟傑則及時跳開。
國防部回答《聯合早報》詢問時指出,隨著案件的審結與王麟傑被治罪,新加坡武裝部隊將考慮對王麟傑采取進一步的行動,包括可能將他從武裝部隊辭退。
法官:超車指示仍是致命事故發生主因
高庭法官施奇恩上周五聽了控辯雙方的上訴陳詞後,星期二(5月9日)發表裁決駁回控辯雙方的上訴,並批准被告王麟傑(31歲)兩周後開始服刑。
魯莽指示國民服役人員超車的上尉王麟傑上訴被駁回,須坐牢五個月。高庭法官指出,王麟傑發出的超車指示是發生致命事故的主要導因,而事發時通訊信號不穩定與戰車沒有直線倒退等因素,並不影響王麟傑所須承擔的罪責。
事發後被停職的王麟傑面對一項魯莽行爲造成他人死亡的控狀,案件于2021年3月在國家法院開審。經審訊後,王麟傑被判罪成和坐牢五個月,他針對罪成與刑罰提出上訴,控方則認爲刑罰過輕,對此提出上訴。
這起致命事故發生于2018年11月3日上午9時58分,地點在惹蘭慕萊軍訓區。駕駛路虎車的全職國民服役人員劉凱(22歲)被一輛後退的Bionix步兵戰車碾死,正規軍人王麟傑上尉當時也在路虎車上,擔任駕駛指揮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