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腳踏車服務旨在解決“最後一公裏”的交通銜接難題,使人們可以在不同交通工具之間自如轉換,因而使通勤者更願意乘用地鐵和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對于倡導以公共交通爲中心的新加坡而言,腳踏車共用計劃有利于推動各種公共交通工具之間的銜接,並減少人們對私家車的依賴,因此具有重要的政策價值。
▲陸交局發布的“自行車共享計劃”
陸路交通管理局日前首次爲裕廊湖區的腳踏車共用計劃經營權招標,吸引了20多家企業的關注和13家企業的投標,足見本地公共交通領域的市場吸引力。但是在推行共用腳踏車服務時,需要考慮多方面因素,並兼具審慎性和創新性。
首先,需要明確共享腳踏車計劃的目標用戶,並設計最合理的方案。筆者在2015年《公共行政評論》發表論文《公共服務創新的擴散:中國城市公共自行車計劃的實證分析》,通過研究發現,爲遊客與居民提供的共享腳踏車服務模式,可能是差異極大的。比如中國許多城市將其視爲發展旅遊産業的輔助工具,腳踏車只是方便遊客使用,而不是服務于本地通勤者。這種用戶導向可能影響共用腳踏車計劃的推行,用戶體驗也不佳。
新加坡在開展共用腳踏車計劃時,必須明確其服務對象是本地居民還是外來遊客。即便是期望兩者兼顧,也需要明確主次關系,避免後續的方案設計和實施無法同服務需求相匹配。
▲共用自行車在新加坡的使用效果圖
其次,新加坡的地域狹小,土地資源十分珍貴,所以需要審慎評估是否需要建設共用腳踏車停放站。即便是考慮興建共用腳踏車停放站,也需要充分利用土地和空間資源,特別是對已有組屋和地鐵站停放設施的再利用。加之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固定式的共用腳踏車項目,可能不如新型的靈活模式。
更爲重要的是,以摩拜腳踏車(Mobike)、專注大學校園的“共享單車”(ofo)和“由你單車”(UniBike)等爲代表的新興業態,將地理定位服務(GPS)和智能手機結合起來,顛覆了共用腳踏車服務的商業模式。這些新型腳踏車共享計劃都不需要建設固定停放站,而是可以借助GPS系統由使用者在路邊隨處停放。
▲摩拜一面世,就吸引不少好奇目光
這種模式的優勢在于使用者可以隨走隨停,不必興建專門的停放站。但與此伴生的問題是,腳踏車亂停放問題凸顯,需要加強對使用者的監管。就此而言,新加坡共用腳踏車計劃需要在模式選擇方面審慎決策,並因應最新科技發展趨勢。
此外,在推動腳踏車共用服務時,不可避免需要考慮配套設施和服務的完善。目前除了淡濱尼等少數區域,新加坡還沒有完全推動腳踏車專用道計劃,腳踏車與行人搶占道路的問題時有發生。更加嚴重的是,當道路面積有限時,腳踏車與機動車搶占道路,並使交通事故風險陡增。因此,在全面推展公共腳踏車計劃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服務配套工作,使腳踏車的使用者得到安全保障。
▲騎士安全是重要考量
新加坡炎熱多雨,腳踏車是否能夠爲通勤者提供便利,還需要政府和企業爲其雇員提供便利設施。例如,工作場所可以提供沖涼、更衣等配套服務,使騎行者可以從容使用腳踏車。此外,在不同公共交通工具之間的銜接方面,仍然需要有所調整,特別是使易通卡或手機應用(APP)可以通用共享。例如,可以爲使用巴士、地鐵和共用腳踏車的通勤者提供車資折減或優惠計劃,鼓勵人們更多地使用共用腳踏車。
值得注意的是,陸交局除了在裕廊湖區試點共用腳踏車計劃,還計劃在濱海灣/市中心和淡濱尼/白沙這兩個區域試點。這種小範圍試點和逐步推行的政策實施方式,具有很強的生命力和韌性。政策實驗往往發生在美國和中國這樣的多級政府大國,目的是爲了降低政策風險並推動政策學習、創新和擴散。
三個試點的路線圖
筆者與合作者對新加坡政策實驗的研究顯示,新加坡雖然地方狹小,又是一級政府,但是卻非常擅長試點和試驗各類公共政策。政府通過局部地區和個別部門的小範圍探索,可以避免大規模推廣的潛在風險,並能夠積累政策經驗和培養人才。與過去主要基于技術考量和生存需要的政策試點不同,政府試點的政策越來越傾向于同民衆平等協商,並強化政策學習、反饋和創新。
但是在共用腳踏車計劃中,需要一定的用戶基礎作爲支撐,並存在很強的規模經濟和網絡效應。如果局限于某個區域試點,其真實價值可能很難充分發揮。特別重要的是,需要考慮公共價值與私人利益之間的平衡,避免私人運營者無法持續參與共用腳踏車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