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那篇寫殒命北醫三院女博士的文章,我來來回回看了三遍,看完之後如鲠在喉。我們身邊有太多,雖不致命,卻有著極大的隱患。而男權癌之所以這樣根深蒂固,很深刻的原因是我們有太多的媽寶,不分男女。
媽寶的主要特征是,沒有明辨是非的能力,沒有獨立的思辨能力(即正反或多角度的看待問題),總想著有人會替我解決問題,逃避責任,在任何糾紛中永遠以自我爲中心。
所以,男權癌不是什麽新名詞,說白了,就是一個沒有擔當、不明是非的自私鬼罷了。
我剛當媽的時候,惡補龍應台。
她寫了很多親子關系,尤其是母子關系的感悟,其中有一段話讓我印象深刻:在所有的親密關系中,惟有親子關系是以分離爲目的。
看得我渾身一哆嗦。
在此之前,我從來沒想過,沒思考過,我和孩子,要以什麽樣的方式相處,我要怎樣面對他不可避免的成長,而我心裏,又是如何期待他長大了以後,怎樣對待我。
合上書,這段話在我腦海裏不斷發酵,越來越明晰。
我希望他成爲一個有獨立的判斷力,並勇于承擔選擇的後果,有反省和思考的能力,有一技之長能夠安身立命于這個險惡江湖的成年人。即可。
如果他真的成爲一個合格的成年人,至于他要怎麽對待我,我反而覺得並不那麽重要了。
愛的偉大不就在于“知道你一切都好,我就安心”嗎?
所以,當媽媽的第一步,就是要問問自己,我要養出一個什麽樣的孩子?
是一個生活無趣但事業成功的人,還是懂得享受、家庭幸福但可能事業平平的人,還是他只需要做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並不需要所謂的成功去證明什麽,有沒有家庭都無所謂的人?還是,事事都要先征得老娘我的同意才去做的人?
很多很多很多的選項。。。全在于你自己的選擇。
我是個俗人,素來無大志,只求吃好喝好睡好。而這中間,吃又是我最看重的事情。所以讓孩子首先在吃的問題上獨立,是我早期的目標之一。
好吧,其實我的私心是,希望他將來到任何地方都能夠享用當地的美食。這大概是最簡單的,最觸手可及的幸福之一。
在兒子開始慢慢懂事,大約四歲多的時候,我就有意識的讓他開始有自己的選擇。比如出外就餐,我先和他說好,不可以喝可樂,不可以吃生的東西,其它的你可以自己點,我不幹涉,但是,你要吃完你點的,如果不好吃你不願意吃,那你就得餓著。
一開始,他會亂點,好吃的、不好吃的,都點過。也不可避免的,浪費過。
做媽的,能做的,要做的,就是要沉住氣,要等、不要羅嗦、不要罵。
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是孩子的成長。
後來,我突然發現他從七歲開始,基本上對中餐西餐日餐裏面,自己喜歡吃什麽,什麽好吃都了如指掌。比如,螃蟹和蝦他只喜歡活的拿去清蒸白灼,扇貝青口生蚝類他喜歡加明太子焗烤,任何情況下都願意吃日餐和咖喱,任何批薩他都要加額外的黑橄榄,三明治喜歡放硬質奶酪,一般是cheddar,subway只吃意大利面包和烤牛肉的餡兒,等等等等,遠超過我對食物要求的明確程度。
所以現在家裏的大人都很喜歡帶他出門旅遊,因爲他的廣泛胃口讓吃飯不是問題。大人也完全可以不操心給他吃什麽,只要有英文菜單,他都可以很愉快的自己全部搞定。
這個愉快結果的前提代價是,這幾年來,我常常要狠心讓他自己承擔點了難吃東西吃不了飯的後果。
有過選擇,嘗試過,才知道什麽是可口的,什麽是難吃的,什麽是適合自己的,什麽是值得的,什麽是不值得的。有太多父母給孩子點了一輩子菜,到頭來,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歡吃什麽,他們吃的,都是父母讓他們吃的。最後父母還在埋怨孩子,你怎麽那麽沒主見啊。
養孩子,絕對是一件種瓜得瓜的事情。你怎麽對他們,他們就會成爲什麽樣的人。
而我以爲,對父母來講,最難的不是給予,不是管束,更不是給孩子鋪路。
最難的是,知道什麽時候應該不給,不管,不出聲。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很多時候,你要做的只是等待,觀察,然後因勢利導。
下棋時,有一種叫“閑著”,意即不攻不守,看似所走的棋和局勢毫無關系,主戰場明明在王後一側,棋手卻信手走了小兵。但其實不然,這一步固然現在看,似乎是沒有關聯,但其實是項莊舞劍,閑著是靜觀其變、試探對手、部署殘局的必要之著。
這和養孩子是一個道理。看似不爲,實則爲之。
既然養孩子的最終目標是要讓他成爲一個獨立的人,那麽就不能以當下的得失和表現,去爲難孩子、爲難自己,就不能以自己的意願去包辦代替,建立所謂的父母權威。
一歲該摔的跤一歲摔,頂多哭一哭,不會有大問題,但是這一跤如果十歲才摔,那必然會骨折。
我以前推測養媽寶的媽,通常可能是如下幾種背景:
自信心爆棚,工作中上掌握大局面,教育戰線、傳媒戰線的女漢子,家裏的老大,獅子座。
後來發現,不是,或者說不全是。
有些女性幾乎不符合以上的任何一種,也會養出媽寶,她們是無私奉獻、一切只爲孩子的那種女人,真的很無辜。之所以會一手遮天,而且完全是出于本能、無意識地母性。
好朋友反駁我說,因爲她們自己迷戀這種“被需要”的感覺,這種無意識其實是有意識,有意識的將孩子據爲己有,有意識的不放手。
這話雖有些極端,但也許有一定的道理。現代的爹媽因爲各種原因,對孩子的關注力都空前的驚人——無微不至的管教和事無巨細的幫孩子做決定。
于是,父母這種驚人的存在感刷出了遍地的媽寶。
孩子是一個完全獨立的個體。他們年幼時需要父母,是因爲他還是一個比較弱的生命體,還不能在這個世界獲取相應的生存資源。而我們,做爲對他們出生負責的法人,需要給他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護他們從生物特性上長成一個成年人。
但這一切並不代表,我們在提供面包的同時,就有權力轉嫁自己的意志力(或遺憾),決定他要走的路,左右他(她)要娶(嫁)的人。
鏟除媽寶,當務之急是消滅養媽寶的媽。這些媽媽或有意或無辜,並沒有把孩子當作一個獨立的個體來對待,而是當作一筆她們的私有財産。最好能夠永久擁有,但一旦有天財産長了腳,她們就慌了。
殊不知,財産們從生下來就是有腳的,只不過你給他們裹起來藏起來罷了。
所以,如果期待北醫三院的悲劇不再重演。那麽,從把自己的孩子培養成一個真正的成年人爲起點,心急的時候忍一忍,孩子犯錯的時候等一等,多聽孩子在說什麽,少把自己的不滿在孩子面前宣泄。適當的時候放手,適當的時候讓他們去選擇,即便你知道這個選擇可能會浪費時間,我們不需要絕對順從的孩子,同樣,我們也並不需要絕對的擁有孩子。
能夠陪伴他們成長,看著他們成爲獨立的人,有自己的歡笑和憂愁,有自己的追逐和夢想,成爲社會的一份子,能夠養活自己幫助別人,已經足夠足夠完美了,不是嗎?
一生何求啊。
(作者柳琳祎長居新加坡,感謝授權新加坡眼平台轉載,原發于摩羯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