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所是在今年初開始向業界咨詢意見,並在昨天宣布把可持續發展報告從原來的自願性質改成基于“若不遵守就必須解釋”的制度,報告中必須描述有關可持續發展如何實踐。
塗健強 報道
新加坡交易所(SGX)在昨日以“若不遵守就必須解釋”(comply or explain)的原則推出可持續發展報告制度,本地上市公司必須在2018年開始每年至少公布一次可持續發展報告,新交所將爲公司提供相關培訓和工具協助准備報告。
新交所是在今年初開始向業界咨詢意見,並在昨天宣布把可持續發展報告從原來的自願性質改成基于“若不遵守就必須解釋”的制度,報告中必須描述有關可持續發展如何實踐。
報告將涵蓋五個主要部分,即重要的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因素;政策、實踐和表現;目標;可持續發展報告框架,以及董事會聲明。
新交所特別顧問楊蓮心說,大多數參與咨詢者都同意采用“若不遵守就必須解釋”。
在收集了公衆的意見後,新交所對之前的制度做出幾項修改,包括由董事會聲明取代合規聲明,說明公司采取的可持續發展行動。在ESG因素方面,如果貪汙或多樣化沒有被評估爲重要的ESG因素,那麽可以不列入報告內。
至于發布報告的時間方面,新制度是在2017年12月31日當日或之後結束的財政年開始生效,公司必須在每個財年結束後的五個月內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唯第一份報告的准備期限較長,可以在財年結束後的12個月內公布。
楊蓮心說:“我有親自和一些小規模的公司談過,他們要求更多的時間來准備首份報告,所以我們給了12個月的時間。”
此外,新交所正與全球契約新加坡網絡(GCNS)合作,主辦由可持續發展報告顧問開辦的培訓研討會,新交所將會邀請各公司的總裁出席簡報會,解釋有關報告的要求,也會提供培訓和持續跟進各公司的情況。
新交所指出,發表可持續發展報告能夠幫助公司吸引投資者,因爲可以讓投資者更好地了解所投資的公司,從而更全面地認識公司的前景和管理層的能力。
新交所首席執行官羅文才說:“新交所支持上市公司努力滿足股東和全球潛在投資者,對可持續發展日益密切的關注。非財務信息的年度報告將提高投資者對公司的了解,尤其是尋找可持續發展投資並想要審核新交所上市公司在ESG方面所做努力的投資者。”
楊蓮心也指出,有關報告可以幫助本地上市公司吸引更多投資者的興趣,包括來自全球的投資者,而且更透明的報告也會展露出管理層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