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訊)16歲少女涉嫌當阿窿跑腿,留討債字條,用鐵鏈鎖單位鐵閘,昨早被控。
《新明日報》報導,警方前晚發出文告,裕廊警署警員在兀蘭圈(Woodlands Circle)一帶逮捕了一名16歲少女,她涉嫌當阿窿跑腿,在一個組屋單位留下了討債字條,還用鐵鏈鎖上單位的鐵閘。
根據初步調查顯示,這名少女也涉及參與了另外幾起阿窿騷擾案。
涉案少女昨早在抵觸放貸人法令(Moneylenders Act)下被控上法庭。
少女被指鎖上組屋單位大門追債。(檔案示意圖)
根據2010年修訂後的放貸人法令,初犯者若罪名成立,將被判罰款5000元至5萬元(約1萬5000令吉至15萬令吉),坐牢長達5年以及鞭刑多達6下。
警方呼籲公衆應遠離和非法放貸相關的活動,不要因能迅速能獲得金錢而心動,抵觸放貸人法令者刑罰嚴重,父母一旦發現孩子受不良分子影響,應當及早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