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建屋發展局允許購屋者向當局貸款時,可保留最多兩萬元的公積金普通戶頭存款,多數受訪公衆表示,會用所有款項支付房價。不過,理財專家建議,如果有足夠現金,應該保留普通戶頭的部分款項。
過去,購屋者在申請建屋局房貸前,必須先動用所有普通戶頭存款來支付房價。現在就可選擇保留部分存款。
公衆陳艾祯說,不會保留公積金普通戶頭的部分存款。
“給我的話我一定用完它,用完無所謂,因爲反正你都拿不出來嘛。以普通人來說,我們就只是買一個政府組屋,反正只是買一間,就用完它,負擔就少減。”
41歲的覃仲山表示,除非公積金的存款利率更高,才會保留部分普通戶頭款項。
“當我們要買房子的時候,我已經很需要一個可以住的地方,這是一個很重要的人生事情要辦,所以如果可以從普通戶頭拿完錢出來就必須拿完錢出來,因爲它的利息不夠吸引人。”
理財專家陳顯耀說,公積金利率比銀行高,因此保留部分存款比較理想。他也認爲,可保留的存款應該更高。
“其實我認爲,如果政府主要針對的是讓國人有足夠公積金退休的話,不應該限制在兩萬,那個頂限可以提高到10萬,因爲反正不是強制性的,是給國人一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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