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反洗黑錢機構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昨天發布對我國的評估報告。這是該特別工作組于2012年發布新建議後,對我國的第一次評估。報告指出,我國在多個領域取得了有效的成果。
我國打擊洗黑錢和恐怖主義融資行爲的框架強勁,但在個別領域仍然有改善的空間。
國際反洗黑錢機構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簡稱FATF)昨天發布對我國的評估報告。這是FATF于2012年發布新建議後,對我國的第一次評估。
內政部、財政部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昨天聯合發布文告指出,和FATF于2008年進行的上一次評估相比,新加坡在反洗黑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領域取得了顯著的改善。
FATF的報告指出,我國在多個領域取得了有效的成果。例如,我國擁有強有力的監管框架,對金融業的監管有力。我國及時把金融情報融入執法過程,有效協助了針對洗黑錢和上遊犯罪行爲(predicate offence)的調查。
不過,FATF也指出我國在一些領域可作出改進。例如,我國應追蹤調查更多複雜的跨國洗黑錢罪行。在這方面,商業事務局旗下的金融情報單位將提升複雜數據分析能力。報告也說,除了涉及空殼公司的彙錢詐騙外,我國對在海外犯罪行爲的起訴少。
FATF也建議,我國應加強法人合法受益人信息的透明度;加強寶石和金屬交易商的反洗黑錢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機制。目前所有典當公司已有相關規定,寶石金屬行業的現金交易也有盡職調查的要求。
此外,FATF建議我國加強對非金融領域的監管,如企業服務業者和會計公司,並加強金融機構對風險的理解和監控。據了解,企業服務和會計領域已有相關的准則。
FATF認爲,我國在恐怖主義融資領域缺乏刑事起訴和定罪。但我國指出,通過《內部安全法令》打擊恐怖主義融資,我國在不須進行起訴的情況下已處理了17起案件。最近,六人在恐怖主義(取締資金)法令下被控及定罪,但這發生在FATF的評估之後,因此沒有被考慮在內。
FATF于去年11月17日至12月3日期間,在我國展開實地評估。
金管局近年來已加大了對金融機構的監管。在2010年至2012年期間,金管局則進行了100多次實地考察,而在2013年至2015年期間,這增加到了約600次。
義正律師事務所(TSMP Law Corporation)聯合管理合夥人張祉盈受訪時說:“新加坡要在嚴格監管和過度監管這兩者間找到平衡。我們總是有進步的空間,但我們不應該過度監管而打消合法企業的積極性。”
她也指出,FATF還未評估香港、中國和美國,如果能參考這些國家的評估報告,將會提供更多信息。
華僑銀行集團法律與條規遵循總裁阮玲說,隨著這些犯罪活動日益複雜,金融機構要保持警惕,以察覺非常規行爲並作出應對。
企業服務公司Boardroom董事黎光隆認爲,這個報告提醒業者,要加緊提升反洗黑錢的努力,確保當局加強監管時不會落在後頭。
今年5月,瑞士瑞意銀行因觸犯反洗黑錢規定,遭金管局撤銷執照,被罰款1330萬元。之後我國當局宣布,已經扣押總值達2億4000萬元的銀行賬戶和資産,點名指出更多銀行在反洗黑錢工作方面有疏漏。但這些行動並未被包括在本次評估中。
FATF認爲,我國在恐怖主義融資領域缺乏刑事起訴和定罪。但我國指出,通過《內部安全法令》打擊恐怖主義融資,我國在不須進行起訴的情況下已處理了17起案件。最近,六人在恐怖主義(取締資金)法令下被控及定罪,但這發生在FATF的評估之後,因此沒有被考慮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