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中年男子因老漢沒讓足夠的位子給他走過,便心生不滿,撿起手掌般大的石頭,尾隨在後,出其不意用石頭打對方的後腦。
被告郭金興(54歲)昨天認罪後被判坐牢12個月。
劉偉彬法官下判時指被告惡毒,法官說,那名老人家當時跟孫女走在一起,沒有讓足夠的位給被告走過,這樣的情況幾乎是任何人每一天都會碰到。
被告就因爲這樣便不高興,從草叢撿起石頭,尾隨老人家到組屋底層,然後從背後用石頭打老人家的頭,把他打到流血後逃離現場。被告的行爲令人費解。
遭打傷的69歲老漢黃春霖是在接孫女放學回家後被打。
案情顯示,今年4月8日下午約2時,黃春霖和孫女在宏茂橋1道第207座組屋的有蓋人行道走著,被告朝他們迎面走來。
被告不滿黃春霖沒讓足夠位給他走過,與對方發生口角,繼而扭打。有路人剛好經過,把兩人分開。黃春霖以爲事件已經平息,便與孫女朝第219座組屋方向走去。怎知,被告還很不高興,從草叢中撿起一塊手掌般大,圓周約12公分的石頭,跟在黃春霖後面。
當黃春霖祖孫兩人走到第219組屋底層時,被告從後面沖過來,大力用石頭打黃春霖後腦,把他打得頭破血流,然後逃離現場。
黃春霖被送入醫院,醫藥報告顯示,他後腦有一道2.5公分撕裂傷。醫生給他四天病假。
被告面對蓄意用石頭傷人和在公共場所打架等兩項控狀,他沒有律師,親自向法官求情。
被告告訴法官,他是單身漢,住一房式組屋。他很容易受人激怒,而且容易生氣。他已知錯並後悔。(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