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交局指出,自2013年以來,共發生20起公路高架結構被過高車輛撞上的事故,如果司機在開車前收起吊臂就可防止這類事故發生。
陸路交通管理局昨天發文告宣布,所有在明年1月1日起裝上吊臂的羅厘必須安裝聲響警報器,現有吊臂羅厘則須在明年9月30日期限前遵循這項新條例。
從明年起,裝有吊臂的羅厘必須安裝聲響警報器,避免吊臂不慎撞上天橋等公路高架結構。
陸路交通管理局昨天發文告宣布,所有在明年1月1日起裝上吊臂的羅厘必須安裝聲響警報器,現有吊臂羅厘則須在明年9月30日期限前遵循這項新條例。
陸交局指出,自2013年以來,共發生了20起公路高架結構被過高車輛撞上的事故,如果司機在開車前收起吊臂就可防止這類事故發生。
今年7月,一輛拖曳車疑因未收起吊臂,導致吊臂撞歪武吉巴督組屋停車場的有蓋走道,柱子幾乎斷裂。在這之前一個月,一輛吊秤羅厘也因爲沒收起吊臂,導致吊臂撞倒武吉巴督西6道組屋停車場一條過道的整個遮蓋和骨架。
陸交局數據顯示,截至10月底,公路上共有約3450輛吊臂羅厘。
聲響警報器將安裝在司機座位附近,它將連接到吊臂底部一個感應器裝置,一旦吊臂沒有完全收好,警報器便會發出聲響提醒司機。
如果羅厘吊臂因運作需要無法完全收起,車主可在吊臂裝置高度感應器,防止吊臂超出所允許的高度限制。
六地點鋪路隆
此外,爲加強公路安全,陸交局也將在明年2月前,在六個設有蓋走道的地點鋪設路隆,讓駛過的車輛放慢車速,避免吊臂猛撞有蓋走道的結構。
這些地點包括彰德小學附近的惹蘭孟比那(Jalan Membina)、淡濱尼地鐵站和淡濱尼廣場附近的淡濱尼中4路和5路、三巴旺太陽廣場附近、兀蘭廣場/長堤坊,以及武吉巴督威城(West Mall)附近。
陸交局提醒吊臂羅厘司機小心駕駛,撞毀公路設施者罪名一旦成立,可面對罰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長兩年。重犯者可罰款最高一萬元或監禁最長五年。
超過4.5公尺高的車輛,如果沒有警方或保安護送下駕駛,一旦發生碰撞,初犯者可被判監禁最長三年,另加最高2000元罰款,司機也可被吊銷駕駛執照。
新加坡起重機公會會蔡德成受訪時指出,吊秤車數量去年起因建築和物流業等需求提高而顯著增加,業者增聘不少新手司機,有些司機因疏忽忘記收起吊臂而導致意外發生。
他說:“裝置聲響警報器能避免事故發生,但會加重業者的成本,當局應該同要求業者爲起重機裝置類似黑箱的數據記錄器(data logger)一樣,也協助業者承擔部分安裝費。”
舊式起重機裝置數據記錄器,每台可獲高達50%的裝置費津貼或最多5000元費用。
起重機公會秘書陳乃森透露,該公會不久前與陸交局開會時,已向該局提出提供津貼的要求。
他說:“雖然安裝費不是很高,但考慮到經濟放緩,如果當局能提供援助,可減輕業者的負擔。”
陸交局受詢時透露,聲響警報器的安裝費約150元,如果也裝置高度感應器,費用約450元。
發言人說,安裝費將由車主承擔,這對車主和司機都是有利的,警報器可提醒司機開車前收起吊臂,減少撞上高架結構的風險,否則將面對重罰。
陸交局曾在2014年9月于武吉知馬路上段一座行人天橋,試用車輛超高警報系統六個月。該局受詢時透露,還在研究系統的可行性,並考慮在適合地點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