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觀察
黃偉曼
ngwaim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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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踏板車與電動滑板車等個人代步工具的使用越來越普遍,正因爲這樣,如今我每次在公園連道跑步時都格外謹慎,害怕轉個彎一不留神就會被一些高速馳騁的電動車撞上。
我最近也經常和朋友說,因爲好幾次險些出意外,自己現在“練就了新本領”,每次轉彎或從跑道左邊移動到右邊時,會像駕車人士那樣先回個頭,檢查“盲點”。
政府近幾年大力推動減少用車政策,隨著綠色出行已逐漸超越僅是一種環保的時尚觀念,成爲日常通勤的一種新選擇,腳踏車、電動腳踏車,以及上述所提到的個人代步工具與一般行人在公共空間的互動成了新關注點,也開始考驗政府的管理智慧。
尤其是當一些涉及這類代步工具的意外頻頻進入人們的意識時,美好的理念與現實之間的沖突也很快顯現。昨天國會針對《活躍通勤法案》進行二讀辯論時,不少議員就舉了最近幾起這類意外爲例,呼籲嚴加懲治違例違法者;一些議員也指出,不良的騎車文化不僅影響行人,也讓一些原本喜歡騎腳踏車的人卻步。
在一個優良的騎車文化未形成前,法治是有必要的,所有參與昨天國會辯論的議員似乎都有這個共識。不少議員更進一步建議在公園連道等共用空間設置閉路電視,並確保一再違例者面對更高刑罰等,希望法令能發揮更大的阻嚇作用。
其實,即使在被譽爲“腳踏車王國”的荷蘭阿姆斯特丹,近來也因機車族擴大而被迫重新面對市區交通規劃,著手禁止機車上腳踏車道,這顯示每一座城市都面對空間共用的一系列特殊問題。以《活躍通勤法案》來說,它所發揮的功效是根據我國目前處境,確立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在空間共享方面必須承擔更大的安全責任,讓那些跟我一樣以行人身份使用走道與公園連道的國人能少些心理負擔。
然而,長遠來看,要自然而然形成一種各方能和諧共處的行爲規範,除了依靠法律以及教育,個人責任意識更是極爲重要。在地小人多的新加坡,引進個人代步工具在一定程度上檢驗了我們的社會文明水准,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楊莉明昨天在講話時,一開始就判斷大家在這方面不及格,並說國人在互相諒解與包容方面,“距離理想水平還有一段距離”。
當你看到身旁有弱勢者需要援助,或不公事件發生時,會主動介入嗎?還是會怕被別人說你多管閑事而選擇置身事外?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陳川仁昨天回答議員的兩項口頭詢問時,就強調了社區扶持的重要性,表示要防止獨居或孤獨的年長者因憂郁而自殺,社會基層對他們的關心是關鍵,簡單的探訪或許也能阻止悲劇的發生。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最近宣布推展爲期三年的宣導運動,呼籲民衆在發覺身邊出現家暴事件時,“打破沉默”盡早通知有關當局。陳川仁昨天也呼籲大家在遇到這類事情時踏出第一步,不要怕判斷錯誤,“即使最後發現是虛驚一場也沒關系”,而這無疑也是社會責任意識的一種展現。
另外,有時候責任意識的加強,也需要旁人提醒。工人黨非選區議員陳立峰昨天分享說,自己在英國上大學時總是騎著一輛二手腳踏車出行,並且也在那時掌握了安全騎車的基本常識。他說,有一次自己不小心上了禁止騎車的人行道,結果被一位老婦罵了一頓,這件事至今讓他印象深刻。
至于我,現在跑步時如果碰到有代步工具使用者違規超速,雖然不至于破口大罵,但也會很“多事”地提醒對方一下。希望這樣的“社區監察”也能起到一些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