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從新山開車入境兀蘭關卡,關卡人員在第一輪的檢查時,沒發現他車上的安眠藥。他的車子後來被“相中”作徹底檢查時,關卡人員從車後座的夾縫中,搜出兩包用報紙裹著的3999顆硝西泮Epam藥丸。
傅麗雲 報道
因欠大耳窿錢,前督工幫對方私運1萬5000顆安眠藥以還債,卻換來坐牢的代價。五年多後,他再次聽信大耳窿的話,到新山私運3999顆安眠藥來轉售,好抵銷債務,結果還是躲不過牢獄之災。
被告王偉平(37歲,譯音)昨天承認兩項抵觸毒藥法令的罪狀,被判坐牢九個月。他不服所判,目前保釋在外等候上訴。
罪狀指他于2014年9月和11月,沒有執照卻分別進口2000顆和3999顆硝西泮(nitrazepam)Epam藥丸。他的第一項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Epam主要用來治療失眠症,是受管制的安眠藥。
案情顯示,2014年11月5日下午2時25分,被告從新山開車入境兀蘭關卡。關卡人員在第一輪的檢查時,沒發現他車上的安眠藥。不過,其汽車後來被“相中”作徹底檢查時,關卡人員從車後座的夾縫中,搜出兩包用報紙裹著的3999顆硝西泮(nitrazepam)Epam藥丸。
被告當場承認從馬國入口這些藥丸,還說這並非他的第一次。
後來錄口供時,他稱欠阿窿債,阿窿通知說他可從新山某診所買安眠藥杜米康(Dormicum)再轉售,就能抵消其債務。
2014年9月,他前往新山,到阿窿所說的診所買了2000顆Epam藥丸,同年11月又前去購買2000顆,兩次共付了1800令吉(約575新元)。
根據被告,他並沒問診拿藥單,只是問醫生賣不賣Epam,醫生就問他的手機和車牌號碼,叫他在診所外等候,再派人把藥拿到他的車子。
他也承認把藥藏在車後座的夾縫,以避免被偵查。
律師代被告求情說,被告有兩個孩子,因生活壓力大常失眠,每天得服安眠藥。
被告嘗試不吃卻辦不到,藥量也越來越重。律師促法官判他短刑期和罰款就足夠。
不過,衛生科學局主控官桑吉塔以本案有加重刑罰的因素,促法官嚴懲被告,判他坐牢九個月。
她說,被告有案底,卻選擇重犯。爲避免被偵查,他還把藥藏在車後座的夾縫。
被告私運的藥量很大,如果是個人服用,可以用上兩年半,而且帶來的可能傷害也大。
法官說,被告理當知道帶禁藥入境的後果。她考慮涉案的藥量很大、被告沒出示醫藥報告支持他失眠的說法,以及其案底等,決定接受控方陳詞,判他坐牢九個月。
資料顯示,2008年4月25日,被告拖欠阿窿債務,不堪騷擾,就幫阿窿私運1萬5000顆杜米康。他把含禁藥Midazolam成分的杜米康藏在車廂內的暗格,從兀蘭關卡入境時束手就擒。
因爲無照進口杜米康,抵觸毒藥法令,他同年12月被判坐牢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