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潔梅 報道
從3月1日起,本地及印度尼西亞中介向印尼女傭索取的收費將設頂限,兩年合約不能收取超過2700新元。
印尼大使館上月31日發信給本地與印尼中介通知有關條例。信中提到,印尼女傭得承擔並支付給當地中介的費用頂限爲1350新元(來自爪哇者)或1500新元(非爪哇者),考慮到新加坡政府允許本地中介在兩年合約裏向女傭收取最多兩個月薪金,因此女傭支付的總費用不能超出2550新元(來自爪哇者)和2700新元(非爪哇者)。
信中也提醒中介,自去年1月起,印尼女傭的月薪得至少是550元。
中介公司:新規定執行有難度
菲律賓大使館上周也針對本地菲律賓女傭的雇傭條件宣布條例,菲律賓女傭申請前期費用的貸款最多1100元。這筆錢是女傭准備來新就業所需的花費,抵達新加坡後每月償還的數額也不得超過女傭薪金的一半。
安利康女傭中心執行董事鄭坤明針對印尼的新舉措表示,有些印尼女傭支付3000多元的中介費用,列明女傭需付的費用頂限可讓本地中介和雇主有更清楚的指標。
但他表示,印尼當地的中介聲稱不清楚條例,因此他無法確定在執行方面的有效力度。
力業女傭集團執行董事林志聰也關注條例是否能有效地執行。“當然,列明費用頂限提供一定的透明度,只要是好措施,我們都會配合,但當局要如何去執法,信中沒有清楚交代。我想中介市場還需要時間了解。”
印尼駐新加坡大使館發言人前天回複《海峽時報》時指出,有發現一些女傭仍獲取低于550元的月薪或被征收過高的中介費用。大使館在女傭更新合約時,可查詢對方的薪金資料和雇傭條件。若發現中介收費不合理或支付低薪,大使館會聯系他們給予提醒,若對方仍不采取改善措施,大使館可停止處理他們的女傭申請文件。
目前本地聘有約12萬名印尼籍女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