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麗雲 報道
轟動新馬兩國的新加坡兄弟在槟城遭禁锢勒索案,原來涉及頗爲複雜的外幣兌換交易。中國籍主謀因交易失敗,無法獲得35萬新元,主使一群人禁锢兩兄弟,要他們的家人作出“賠償”才放人。
涉案的其中一名被告林佳良(26歲)昨天承認兩項企圖勒索罪,被判坐牢兩年兼鞭打一下。控狀指他于去年2月23日,兩次串謀女同黨黃愛芳(52歲)和方玲玲(46歲),企圖讓黃莫慶和林秋娟感到恐懼,以便勒索25萬美元。黃莫慶是兩兄弟黃智豪(28歲)和黃家豪(27歲)的父親,林秋娟是黃智豪的未婚妻。
兩兄弟于去年2月22日下午在槟城遭擄走,在新加坡的家人被勒索後報警。
新馬警方聯手偵查,馬國警方兩天後從當地廉價酒店救出兩兄弟,隨後逮捕四名嫌犯,而本地警方也逮捕四名涉案者,並提控兩女一男。
黃愛芳和方玲玲不認罪,定本月20日至23日受審抗辯。
被告于2007年服役時就認識黃智豪,再把黃愛芳介紹給黃智豪認識。中國籍主謀“黃董”至今下落不明。
案情顯示,黃董稱有2500萬元的委內瑞拉貨幣博利瓦(bolivar),協助他將貨幣換成美金或新元者將獲傭金,與他相識的黃愛芳把這件事告訴被告和黃智豪。
黃智豪通過叔叔找到馬國借貸商阿裏,後者願以100萬新元換取這些外幣。
根據計劃,黃董將得35萬新元(約25萬美元),剩余的錢則當傭金分給四人,即黃愛芳得25萬5000元、黃智豪得19萬5000元、被告得18萬元,方玲玲得兩萬。
去年2月16日,黃智豪與朋友到廣州與黃董見面,以確保交易順利。交易過程中,黃智豪在酒店不斷用WhatsApp與阿裏保持聯系。
豈知,當錢轉入阿裏的戶頭後,阿裏竟稱受銀行條例限制而無法提款,不願把百萬元轉到黃董的戶頭。
黃董因此暴跳如雷。黃智豪兩天後回新,遭被告和黃愛芳責怪。黃愛芳和黃董後來要黃智豪到槟城找阿裏解決這件事。黃智豪的父親知道後很生氣,弟弟黃家豪則自願陪哥哥前往。
兩人抵達槟城,按黃董指示與一男子會面,後者告訴他們,阿裏提供的個人資料是假的。不久,男子的三名同黨出現,將兩兄弟擄上車,載到某家酒店,限制他們的行動,要黃智豪聯絡家人付25萬美元贖金。
黃智豪聯絡父親和未婚妻。雖然知道兩兄弟被禁锢,被告卻沒報警,反而與同黨黃愛芳和方玲玲串謀勒索黃智豪的父親和未婚妻,協調付贖金的事,包括如何把錢交給他們,再轉交給綁匪。
被告等人在同月24日被捕,而馬國四嫌犯在去年4月承認限制他人行動罪,各被當地法庭判坐牢一天及罰款1000令吉(約320新元)。
陳俊良律師與黃國彥律師爲被告求情時,指被告是初犯,並非主謀,也沒從中獲得好處,請求法官給予輕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