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射擊中心地下槍械庫兩度雨後淹水,導致新加坡來福槍協會存放在裏頭的大批子彈損毀。來福槍協會因此向管理射擊中心的新加坡射擊總會追討45萬余元損失,案件昨天開審,訴辯雙方在庭上相互辯駁,火藥味十足。
新加坡射擊總會(Singapore Shooting Association)負責監管本地的射擊運動,成立于1862年的新加坡來福槍協會(Singapore Rifle Association)是射擊總會的創始會員之一。
兩個組織自約兩年前開始糾紛不斷,射擊總會和會長瓦茲跟來福槍協會之間共有四宗未了的官司,昨天開審的是其中一起,也是雙方間的首起訴訟。
向新加坡體育理事會租用國家射擊中心的射擊總會最先在2015年入禀高庭,要來福槍協會歸還所管理的槍械庫,槍械庫設在射擊中心建築的地下層。來福槍協會同時提出反訴,向射擊總會索討槍械庫淹水造成的損失。
原先由射擊總會提出的訴訟則因體理會在去年2月發現槍械執照登記疏漏,關閉這座設在舊蔡厝港路的射擊中心而終止。
由黃慶健律師代表的來福槍協會指射擊中心水溝設計不良,導致水溝周圍的堤防崩塌雨水回流,淹入槍械庫。
第一次淹水事件發生在2014年12月24日,當時槍械庫的水位超過一公尺,18萬5000發子彈長時間浸泡水中而損毀。槍械庫第二次淹水是在2015年5月3日,流入槍械庫的水有30公分深。
來福槍協會因此指射擊總會違反應盡的“謹慎責任”(duty of care),沒有妥善地築建及修護穿越射擊中心的水溝。來福槍協會索討的45萬余元賠償中,近18萬元的損失來自損壞的彈藥和射擊目標,其余的則包括清理費、維修費和處理損毀彈藥的費用等。
射擊總會的代表律師李慧謙在庭上辯稱,射擊總會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間按照體理會的指示把射擊中心交還給當局,以便當局能進行整修工作,爲2015年的東南亞運動會做准備。射擊總會因此無需爲導致水患的任何水溝修建工程負責。
黃慶健在李慧謙盤問證人時多次起身反對對方的提問,引來李慧謙高聲辯駁,雙方你來我往。案件今天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