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訊)到二手車行花13萬元(約39萬令吉)買豐田休旅車,女子開車八個月後才驚知自己不是汽車的合法車主。原來二手車行職員涉卷款逃,並僞造買賣騙了17名買主,買主的汽車最後被拖走轉賣,氣得女子把二手車行和拖走汽車的平行入口車商雙雙告上庭。
根據國家法院判詞,起訴人是謝麗萍,答辯人是一家二手車行和一家平行入口車商Privilege Capital私人有限公司,但由于二手車行聯絡不上,因而該訴訟主要針對後者。
判詞顯示,謝麗萍2017年8月26日與家人到二手車行看車,隨後看中一輛豐田Vellfire休旅車,並在四天後發出13萬2643元(約39萬8000令吉)支票給對方,于隔天取得買車協議後便開走汽車。
謝麗萍2017年在聯邦巷一帶的一家二手車行買車,結果事後驚揭自己不是合法車主。(圖取自網絡)
未料,原來這輛休旅車是平行入口車商授權給二手車行代爲銷售,然而後者將車子賣給謝麗萍後,並沒有完成轉讓手續,因此車子所有權仍歸平行入口車商,而謝麗萍則一直被蒙在鼓裏。
同年11月,二手車行的一名員工涉及卷款逃,並僞造買賣,受害人達17人,包括謝麗萍。這些受害者買車後,但車子不在他們名下。據了解,此案還在調查中。
謝麗萍才驚覺自己不是合法注冊的車主,而平行入口車商過後在2018年5月未經同意下,將車子拖走並轉賣他人,而這之前她已經使用該輛車整整八個月。無辜失去車子,讓她氣得起訴二手車行和平行入口商。
謝麗萍指她向二手車行買車,還握有買賣協議,理應擁有車子的所有權,如今車子已被轉賣,因而要求平行入口商作出賠償。
法官最終同意起訴人立場,判平行入口商須賠償謝麗萍12萬2000元(約36萬6000令吉)轉賣價,外加約1萬6440元訟費。(人名譯音)
平行入口車商五點反駁
平行入口車商以五點作出反駁,包括指女子沒到陸交局網站確認,也沒檢查路稅等,懷疑她早知道自己不是合法車主,法官下判時指女子只是“疏忽”。
平行入口車商庭上對女子指出五大疑慮,即謝麗萍沒向陸交局查問車子所有權或上陸交局網站確認,也沒向二手車行要求注冊證(log card)。
另外,她以現金支票付款又沒索取收據,也沒確認是否收到車子轉讓信函,甚至開車八個月都沒有檢查是否要交路稅。
平行入口車商對此指出,女子沒有秉持誠信(good faith),更懷疑她早就知道二手車行沒有被授權銷售車子,也知道自己不是注冊車主。
然而,法官了解雙方立場後,認爲女子到正規的二手車行買車,不可能會知道車子原本的所有權屬于誰,而她事後沒有檢查或確認自己是否合法注冊車主,只是出于“疏忽”。
法官:車商供詞站不住腳
平行入口商稱沒有授權給二手車行賣車,直指對方違反協議,法官指那是雙方之間的協議,與女子的買賣無關。
平行入口商也在庭上指,公司將車子放在二手車行的展示廳,但沒有授權對方進行買賣,且按照協議,若有任何買賣,二手車行須通報平行入口商,然而二手車行卻賣車給謝麗萍,且沒有第一時間通知平行入口商,因而屬于違反協議。
不過法官認爲,平行入口商的供詞“站不住腳”,按照雙方的協議,二手車行在完成買賣後才需通知平行入口商,而這不影響二手車行與謝麗萍簽訂的買賣合約。
法官也指,那是雙方之間的協議,與謝麗萍無關,她不可能會對此提出質疑,且若平行入口商對此不滿,可另外針對違約向二手車行要求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