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總商會’並非政府承認的商會,與新加坡中華總商會也無任何關系,政府絕不會支持任何會館社團冒充中華總商會,影響其聲譽和地位。”
在幾個月前的“新加坡華源會成立18周年紀念慶典”上,新加坡貿工部兼教育部高級政務部長徐芳達發表了上面這段講話。
新加坡中華總商會,多一個字、少一個字都是冒牌的。
爲何總有人觊觎“新加坡中華總商會”的名號,還想沾沾它的光?在新加坡林林總總的商會機構中,它究竟有什麽特殊地位?本文將分爲上下兩篇,爲您講述新加坡中華總商會的前世今生。
前言
114年前,遠離家鄉、下南洋打拼的新加坡華商在艱苦奮鬥中努力創新求變。在新社會、新契機的背景下,新加坡中華總商會應運而生。
一個世紀以來,總商會見證了新加坡曆史的發展軌迹。從英國殖民時期、第二次世界戰爭、新加坡自治、新馬合並到獨立建國,總商會在各個階段都代表當地華商,充分發揮著影響力。
作爲新加坡華商的最高領導機構,同時也是世界華商大會的創辦機構,新加坡中華總商會平台下已聚集超過160個商業團體會員和近5,000名商號會員,企業網絡覆蓋超過40,000間來自各行各業的跨國公司、政聯機構、大型金融與商業組織和中小型企業。
李光耀曾評價說:新加坡中華總商會的曆史,反映著新加坡曆史的發展。到底新加坡中華總商會有著怎樣傳奇的發展曆程?在東南亞華僑曆史上又發揮著怎樣的重要作用呢?
01 誕生之初
1819年,英國殖民統治者大舉開拓東南亞,新加坡由于獨特的地理位置成爲其中一站。英國人在當地開設了自由港口和貿易站,其大力推行的重商政策成功吸引了世界各地的商人前來開展貿易。
在此過程中,大批來自東南沿海的中國勞工被招募至新加坡,從事繁重的建築、搬運、保姆等體力活。這便是當地的第一批中國移民。這些移民每日承擔繁重的勞動,生活環境局促。他們在此謀生,心中都懷著累積財富、衣錦還鄉、落葉歸根的心態。
隨著貿易發展,新加坡開放程度逐漸擴大,一個多元移民社會的雛形在20世紀初期開始顯露。當地華人的身份在這一個世紀裏也發生改變。一些華人通過轉口貿易、航運、種植、采礦、煙酒等行業發了家、穩定了地位,成爲當時新加坡社會中的一股主導力量。
再反觀中國國內。鴉片戰爭失敗,清政府被迫打開國家大門,簽訂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維新運動、戊戌變法先後受到壓迫。盡管形勢一片混亂,但也倒逼清政府尋找富國強兵的道路——工商業開始受到重視。
1903年,清政府首創“商”部,開始以“開通商情、團結團體、振興實業”爲宗旨在海內外成立商會。時任新加坡總領事、商部考察外埠商務大臣的張弼士率考察團奉旨南下,遊說海外華商成立商業聯盟,“實業興邦、利不外溢”。
1905年,張弼士在馬來西亞發起成立“槟城中華商務總會”,隨後抵達新加坡。
據文獻記載,考察團在新加坡聲勢浩大,“沿街諸鋪懸燈結彩,高挂龍旗,行者塞途,馬車轟轟,觀者爲堵,極一時之盛也”。張弼士在同濟醫院的宴會上召集了新加坡百余位華商,呼籲“生爲華人,當爲中華效力”。在倡導成立“中華商務總會”的同時,張弼士率先捐贈銀兩3000元作爲籌辦經費。
經過當地華商的多次會議商討,1906年2月22日商會試辦章程完成擬定,定名爲“新加坡中華商務總會”,招募入會的華商共計600余人。福建漳州籍華商吳壽珍,被推選爲首任會長。次年,在張弼士的提請下,光緒皇帝禦賜“新加坡中華商務總會之關防”印章。1917年,“新加坡中華商務總會”更名爲“新加坡中華總商會”,一直沿用至今。
總商會成立之初,以華族內跨方言群代表機構的身份,扮演著華社與英國殖民政府之間的橋梁。同時,也巧妙地維護著與清政府的關系。總商會通過上情下達、下情上傳,開啓了彼時新加坡政商互動的新格局。
02 領導華僑運動
1941年12月7日,美國珍珠港被一陣陣轟鳴聲劃破平靜,日本轟炸機帶來不計其數的炸彈,整個珍珠港陷入火海之中。太平洋戰爭一觸即發,與此同時,日軍大舉南下侵占泰國。不到半年,馬來亞、新加坡、菲律賓、緬甸、印尼變成了戰場。
由于英國殖民政府的無能,英軍宣告投降,導致新加坡當地華僑華人不得不出面,組織義勇軍,爲保護家園奮起抗戰。這場浴血之戰敵我雙方損失慘重,卻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華僑對新加坡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二戰結束後,世界政局仍不斷激化,美蘇冷戰爆發。在此期間,馬來亞共産黨在1948年6月發動的武裝反殖鬥爭和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的成立,促使英國殖民政府切斷了新加坡華僑與國內的聯系。當地華僑的政治權利和生存環境面臨極大的挑戰。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新加坡華僑的心態發生轉變,由先前的落葉歸根逐漸轉變爲落地生根。深耕多年的新加坡,早已成爲他們心目中安家樂業的另一個家鄉。新的政治環境使華僑華人們意識到,只有取得當地的公民身份,才能用法律手段保護自身的經濟、財産、文化及政治權利。
而依照當地法律,華僑需按英國國籍法歸化才能享有公民權利,大部分華僑卻因擔心放棄中國國籍數典忘祖,或不會講英文而不能歸化。新加坡中華總商會作爲當地22萬華僑華人的總指揮,義不容辭的擔負起帶領新加坡華僑爭取新加坡公民權的曆史使命。
當時,英殖民地政府爲鞏固在馬來半島的統治,非常顧慮讓華僑等外來移民輕易獲得公民權。再加上華僑擁有中國國籍等因素,英國殖民政府拒絕了新加坡中華總商會提出的不歸化英國籍,而是另設新加坡公民權的要求。爲此,新加坡中華總商會曾多次向當局陳情與請願,並動用強大的人脈關系與相關行政機構取得聯系
1951年,新加坡中華總商會向英國總督提出,生于中國的華人申請獲得新加坡公民權只需滿足以下條件,同時要求簡化歸化手續:
在過去10年中居住在新加坡8年以上;
至少在5年內無意離開新加坡,因商務需要或休假而短暫離境者除外;
聲明忠于新加坡;
在居住新加坡期間,不參加任何外國政黨,不向外國政府作出任何承諾,不向另一國家表示效忠;
有讀寫華文或英文的能力。
1952年2月,英國殖民政府表示只同意關于語言問題的意見,而堅持認爲想要取得新加坡公民權必須先歸化爲英國籍。同年11月,總商會再次要求出生于中國的華人可保留雙重國籍,獲得新加坡選舉權,又遭英國總督拒絕。
雙方的博弈一直持續了10年。1955年,周恩來總理出席萬隆亞非會議時,與印度尼西亞簽訂了避免雙重國籍的協議,解除了英殖民地政府對華僑獲得公民權後出現雙重國籍的顧慮。這爲新加坡華僑公民權的獲得鋪平了道路。
直到1957年10月,新加坡立法議院終于得到英國當局的同意,制定了新的新加坡公民權法令。至此,新加坡中華總商會成功爲22萬名華僑爭取到當地的公民身份,同時也讓華語成爲議會應用的語言之一。
公民權運動的成功,大大加強了新加坡華僑社會的凝聚力。同時,新加坡中華總商會也借此向英國殖民政府展示了其社會影響力。總商會政治話語權擴大的同時,也進一步穩固了其在新加坡華族中的領導地位。
“獅城商海”欄目將于本周四繼續爲您講述
世界華商的大家長——新加坡中華總商會的前世今生,
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