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樹女主人徐嘉儀昨天被判蓄意傷人表面罪名成立後以英語答辯時說,寶馬司機鍾炎平先揶揄她駕車技術差,然後大聲用粗話辱罵她兩次。對方當時的嘴臉和言語,讓年齡上足以當他母親的徐嘉儀備受侮辱。
鄭靖豫 報道
之前在雨樹民事糾紛中輸掉官司的豪宅女主人,昨天承認在一起蓄意傷人案中掌掴一名寶馬汽車司機。她堅持她打得有理,因爲對方用粗話侮辱她。
徐嘉儀(72歲,建築設計事務所創辦人)昨天被判蓄意傷人表面罪名成立後,以英語答辯時敘述她在2014年2月25日下午約5時,在直落亞逸街上與寶馬司機鍾炎平(39歲)發生沖突的經過。
她稱,鍾炎平把車停在雙黃線上,絞下車窗,獨自坐在車裏一邊抽煙,一邊大聲講電話,似乎在吵架。由于他的車擋路,她所駕駛的紅色法拉利無法往前開,所以向他鳴車笛,但對方比手勢要她把法拉利駕過去。她擔心擠過去會刮花車身,于是下車用手機拍照,以便萬一發生事故有憑證可向保險公司索償。
她稱,鍾炎平先揶揄她駕車技術差,然後大聲用粗話辱罵她兩次。鍾炎平當時的嘴臉和他的言語,讓年齡上足以當他母親的徐嘉儀備受侮辱。
“我感到震驚,覺得受辱……我受到激怒。他不是一個值得尊敬的紳士,我的本能反應是給他一巴掌。我的確這麽做。”
不過,徐嘉儀否認蓄意傷人控狀所指的揍了鍾炎平一拳。鍾炎平右眉部位被割傷。
徐嘉儀因雨樹樹枝伸展到鄰居前院而曾被起訴,結果被令賠償9800元。
去年,她被控七項控狀,其中四項與雨樹糾紛有關,另三項指她蓄意傷害鍾炎平、把汽車停在烏節路中央擋路和騷擾他人控狀。目前,她就蓄意傷害鍾炎平的控狀受審,余項暫時擱下。
稱目擊證人大部分證詞不實
主控官卓文钊昨天盤問徐嘉儀時,質疑她的右手當時握著手機,手掌怎麽可能掴到鍾炎平。此外,他說目擊證人蔡英偉作證時,指她揍了鍾炎平一拳,並清楚看到她戴著戒指。
主控官卓文钊副檢察司說:“蔡英偉看到你握緊拳頭以及你的戒指,難道他撒謊?”
徐嘉儀稱蔡英偉大部分的證詞不實,並建議雙方接受測謊機測試,“你就知道誰說謊”。
當主控官問她右手的哪個部位碰到鍾炎平時,她驚叫:“我的天啊,這是技術性問題,我能要求休庭嗎?我被逼入牆角,你就是要我承認我揍人?”
主控官提醒她,她在錄口供時招認拳打鍾炎平,但她稱“拳打”的字眼是筆錄者使用的,而她沒有逐字閱讀就在口供書上簽名。
徐嘉儀批評鍾炎平擋路、拒絕把車子開走。主控官問她,她因此掴他是有理由的。她回答說:“是的,是的,兩個‘是的。’”
徐嘉儀已完成答辯,本案展期至8月14日裁決。(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