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
【李家故居爭端】
雖然目前議員並沒有提出新的證據或更具體指控,但李總理表示,不排除一旦出現新的證據,將設立特選委員會或聽證會,找出事實真相,甚至采取其他法律行動。
鑒于議員並沒有提出新的證據或更具體的指控,而是重複李顯揚和李玮玲的說辭,因此李顯龍總理認爲,這不足以構成設立特選委員會或舉行公開聽證的理由。
至于弟妹若在國會辯論後繼續提出新指控,李總理表示會再做評估,才考慮是否要設立國會特別特選委員會(Special Select Committee),或舉行公開聽證,甚至采取法律行動。
李總理昨天爲兩天的國會辯論做總結時說:“即便是反對黨都沒有指控政府濫權,所以這不是自行辯護。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爲什麽還需要特選委員會或公開聽證,讓整件事拖上好幾個月?這將變成另一部全套韓劇。”
不過李總理不排除,一旦出現新的證據,他可能設立特選委員會或聽證會,找出事實真相。
應把焦點放在更重要的事
他說:“如果有新的犯錯證明,那麽我和政府會考慮要進一步采取哪些行動。我們可以設特選委員會,也可以舉行聽證會,我可能起訴誹謗,或采取其他法律行動,但在那之前,讓我們回來專注那些應該解決的更重要的事。”
工人黨議員劉程強(阿裕尼集選區)過後進一步詢問,請總理確認一旦弟妹再做出公開指控,他就會上法庭起訴他們,或同意成立特選委員會。
李總理回應:“這取決于他們說什麽,他們說了之後我們會評估。就像我所說,如果有行爲不當的證據,或者所謂的嚴重犯錯,當然我會決定怎麽做,我們會考慮公開聽證、特選委員會、(起訴)誹謗,也可能有其他選項。”
包括行動黨議員黃國光(義順集選區)、紮吉哈(蔡厝港集選區)、工人黨議員畢丹星(阿裕尼集選區)和官委議員郭曉韻等多名議員建議通過成立特選委員會,或通過公開聽證,作爲法律以外的途徑解決此次爭端。
李總理認爲,並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犯錯。“除了標題式的濫權指控,沒有更具體的細節。我具體做錯了什麽?不管什麽錯誤,到底錯在哪裏?誰參與其中?什麽時候發生?”
他說,如果議員認爲有問題,他們的職責是尋找事實,以自己的名義提出指控,與政府對質,尋求解釋和答案。“如果在聽了政府解釋後依然不滿,那就盡管要求設立特選委員會或公開聽證。”
盡管相信自己有足夠理據,但李總理再次表示,他不希望訴諸法律途徑,原因是不想進一步損害父母的名聲。
他也說,一旦進入法律程序,並不會像劉程強想象的那樣快速化解爭端,而是可能拖上好幾年,進一步對新加坡人造成困擾,導致大家無法專注更多緊要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