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新加坡理工學院一名前講師在任教期間利用化名在面簿渲染暴力,煽動新加坡人教訓白人,昨天被判坐牢三個月。
被告董坤發(譯音,62歲)今年4月11日承認兩項通過電子媒介煽動暴力罪,法官認爲這類案件的刑罰須具有阻懾作用,判被告坐牢。
法官:刑罰須有阻懾作用
馬修約瑟夫法官下判時指出,使用暴力行爲絕不能寬恕,而煽動暴力危害公共安甯和秩序,可能造成嚴重傷害和破壞財物。當案件涉及公共安全和秩序,刑罰須具有阻懾作用。
他指出,隨著社交媒體的普及,任何人都可以設立面簿賬號,通過面簿發表見解,包括極端意見,讓許多人閱讀。被告化名設立面簿賬號掩飾身份,上載渲染暴力的貼文,挑起怒火和仇恨。雖然沒證據顯示他的貼文引發暴力,但被告煽動暴力是不容辯解的。
有鑒于此,法庭必須發出強烈訊息,互聯網並不是不受管制的空間,煽動暴力是不能被接受的。
法官指本案對家長、年輕人和工作的成年人敲響警鍾,如果疏忽或缺乏自制力,互聯網是很危險的。他說,被告案發時是理工學院講師,曾獲頒教學獎項,年近62歲,從事教育工作超過30年,理應明白事理,但他卻不是。
法官指被告有選擇和發表意見的自由,但卻沒有選擇“後果”的自由。考慮到被告是初犯,對自己的行爲後悔,並且認罪,以及公衆利益等因素,坐牢三個月是公平和恰當刑罰。
被告因對外國人的流入持負面看法,以及“本土新加坡人”人口降低,而于2014年間以“Emmet Haqq”在面簿開設賬號,並利用此賬號設立面簿頁面“Act for Singapore”。
去年1月14日,被告在面簿發貼文,標題是“臭紅毛受政府偏袒,毆打本地人,卻只須繳付罰款”。在有關案件中,英國籍男子梅爾布裏(35歲)和妻子搭德士回家,途中被一輛失控的汽車撞上,英國男子揮拳打傷開車的工院生林國榮(19歲)。梅爾布裏在承認蓄意傷人和用粗話辱罵他人等控狀後,被判罰款5000元。
被告在貼文中诋毀法官偏離公義,稱新加坡人是時候成立“警衛小組”,毆打惹是生非的醉酒白人,給他們一個教訓。隔天,被告又發面簿貼文,針對三名本地人被控謀殺美國男子案,诋毀政府、警方和司法制度不會保護人民的權利,新加坡人可能要執行私法。
被告的律師阿奴絲卡說,被告有言論自由,只是通過互聯網表達不喜歡白人的情緒。
主控官蘇庫瑪南助理檢察司說,互聯網普及,任何人都能設立面簿,向廣大公衆發表看法。言論自由與公衆利益須取得平衡。若在網上渲染暴力,可能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