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報道
女傭偷了雇主數萬元的名表和名牌皮包,當時雇主因證據不足沒加以追究,只終止了雇傭合約把她送回國。她幾個月後來新工作時竟把贓物帶回來,還拍照上載到社交媒體上自投羅網。
印度尼西籍女傭西蒂索帕雅迪(32歲)承認一項監守自盜的罪狀,日前被判入獄12個月。
西蒂自2013年開始替雇主李麗莎(譯音)工作,她和另一名同樣來自印尼的女傭蘇芝負責打掃雇主位于東陵那森山(Nassim Hill)的公寓單位。
根據案情,去年1月西蒂在打掃主臥室時,從櫃子裏偷走總值5萬4450元的財物,包括價值3萬5000元的蕭邦(Chopard)女裝表、一萬元的愛馬仕(Hermes)鳄魚皮錢包、7500元的Celine蛇皮手提袋、1800元的鑽石金戒指和一件150元的T恤。
案發時,女雇主外出不在家。西蒂先把偷來的物品藏在她的睡房裏,過後請朋友幫忙把它們寄回印尼。
兩個月後,李麗莎發現訂婚戒指、手表和耳環不見,她丈夫懷疑是其中一名女傭偷的,于是報警。由于當時無法從兩名女傭身上找到任何東西,李麗莎決定不再追究,而是終止了她們的雇傭合約把兩人帶回女傭介紹所送回國。
給贓物拍照還放上網
去年5月,西蒂再次來到新加坡替另一戶人家打工時,把上一次偷的東西也一起帶來。去年11月,西蒂把這些物品穿戴在身上後拍照放上社交平台Instagram,照片被李麗莎的姐妹看見,李麗莎跟著報警。警方成功取回失竊的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