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現在只要達到公積金基本退休存款,便可把余額轉給父母,幫助父母應付退休開銷。
國會昨日三讀通過公積金(修正)法案,國人今後要把公積金存款轉到父母或祖父母的公積金戶頭,只要達到基本退休存款(Basic Retirement Sum),並擁有足以湊足全額退休存款的房地産抵押。
55歲以下者若普通與特別戶頭達到基本退休存款,便可把普通戶頭存款轉給親人。55歲或以上者若普通、特別與退休戶頭達到基本退休存款,便可把任何一個戶頭的存款轉給親人。
目前,公積金會員必須先達到全額退休存款,才可把余額轉給父母或祖父母。
人力部第二部長楊莉明在法案二讀時說,條例修改後,年齡介于30歲至70歲、可把余額轉給父母的公積金會員將增至三成,比目前的兩成多,增加人數約爲34萬人。
工人黨議員方榮發(後港區)指出,年滿55歲者現在已經可以在達到基本存款並擁有足夠房地産抵押的情況下提取余額,他們可以用這筆現金填補親人的公積金戶頭並獲得扣稅。“雖然從2018估稅年起,個人所得稅有扣稅頂限,但用現金填補公積金戶頭的好處,比公積金直接轉賬的好處更有吸引力。”
楊莉明回應說,修改條例是爲了方便公積金會員直接轉賬,不必經過提款再存款兩個步驟,更何況有些人沒有工作,不用扣稅。她說,公積金局職員接觸會員時,也會向他們說明可用現金填補以便扣稅,讓他們做出適合自己的選擇。
議員黃國光(義順集選區)問爲什麽修改的條例不適用于配偶的父母與祖父母。
楊莉明說,這是爲了平衡公積金會員本身的退休金需求以及他們年長親屬的退休金需求,有意把公積金存款余額轉給配偶父母與祖父母的人可向公積金局提出要求,當局會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