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朋友合資從事非法放貸活動,每晚出沒豪傑大廈一帶,專挑急缺錢用的龜公與德士司機下手,放貸月息高達28%。
被告劉培發(52歲,貨倉助理員)面對37項抵觸放貸人法令的控狀,他昨天認罪後被判坐牢33個月和罰款40萬元。
今年1月17日,劉培發與同黨謝漢龍(45歲)在克羅士街上段第34座組屋一帶被捕,之後雙雙被控。謝漢龍的案件還在審理中。
案情顯示,前年初兩人到豪傑大廈喝酒碰見朋友馬克。馬克表示,那一帶有很多急缺錢用的龜公與德士司機,建議兩人考慮進行非法放貸活動。
劉培發與同黨討論後,決定各拿出一萬元的放貸成本並同意五五分賬,放貸月息高達28%。馬克則開始幫他們拉生意,介紹龜公和德士司機去向劉培發與同黨借錢。
除了龜公與德士司機,劉培發與同黨也非法放貸給建築承包商,兩年內一共放貸給21人,放貸總額爲17萬7500元。(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