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遠漪 報道
50名本地影片制片人聯合發表影片社群立場聲明,希望政府能重新考慮擬議修改的一些影片法令條文。
《聯合早報》昨晚收到這份來自本地影片社群的立場聲明書,簽署人包括梁志強、陳哲藝、巫俊峰、陳敬音、陳子謙及陳彬彬。
影片社群擔心公衆對
電影監管過程信心被削弱
聲明書主要是就政府有意修改影片法令中的個別條文提出顧慮,擔心這些修改會“削弱公衆對電影監管過程的信心”,因此希望當局能斟酌修改細節。
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IMDA)是在本月4日就修改影片法令展開公衆征詢活動。
簽署這份四頁立場聲明書的制片人在聲明書中指出,目前只有影片審查官(Censor)、副審查官、助理審查官或電影檢查員(Inspector of Films)等部分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官員,能在沒有令狀的情況下,進入指定處所搜查。
但修改後的條例將賦予任何級別的官員這個權利。一經通過,IMDA人員甚至可以在必要時“破入處所門窗,或強行移除任何阻撓入門或搜查的障礙”。如果有理由懷疑對方違例,IMDA官員也可取走相關影片和器材。
對此,制片人在聲明書中強調,只有警察才可獲准擁有這種“具侵略性的權利”。
聲明書中也指出,許多電影內容如今都儲存在個人電腦、手機或硬盤中,而這些物件也存有許多個人信息。IMDA官員一旦沒收這些個人電子器材,將沒法保障這些個人隱私與信息不被泄露。
其實較早前,本地影片制作人蘇德祥已在網上發起網上請願書,指修改影片法令中的一些條例對IMDA官員賦予過多權限。
資媒局:
執法人員受過相關訓練
IMDA過後答複媒體詢問時強調,此次修法是針對公開放映和發行未獲評級影片。“查案人員必須在迅速行動、鎖定違例證據的同時,減低涉嫌犯案者逃離現場所可能發生的變數。”
IMDA指出,在現有法令下,查案和執法的權限由警方和IMDA共同行使。而此次修法,將讓IMDA執法人員接過這兩方面的權力。
至于進入處所和起獲證據的權力,IMDA說,與色情和政黨政治影片相關的案件中,該局執法人員已具備執法權限。
修法後,執法人員將能處理無照公開放映和發行影片的案件。IMDA已設執法、調查和起訴部門。執法人員都受過查案和執法的特別訓練,包括入門和搜查權限、搜證、逮捕、記錄口供和准備起訴相關文件。這些執法人員在查案過程中必須遵循正規程序。
另一方面,聲明書中也指,目前那些因有損國家安全而遭IMDA拒絕給予評級的影片,可向一個包括公衆在內的影片咨詢委員會提出上訴。但修改後的條例將賦予部長所有決定上訴結果的權利。
簽署聲明書的制片人指這麽做將“削弱透明度以及公衆對決策過程的信心”,因此希望IMDA能保持原有條例。
與此同時,聲明中也指修改影片法令征詢活動僅四個星期(12月4日至30日),時間過短,影片社群希望當局能將征詢活動時間再延長四個星期。
據本報了解,影片社群已將這份立場聲明書上呈IMDA。
IMDA發言人受詢時說:“作爲公共征詢活動的一部分,我們歡迎各界提出意見,也會在檢討修改條例時參考這些反饋。我們會在征詢活動結束後,就收到的反饋提出我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