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的罰款機制,違例使用個人代步工具,包括在組屋區的小路騎行者,初犯罰款將提高到300元;在車流量較繁忙的主要道路上騎行,罰款提高到500元;在快速公路上騎行則會被控上法庭。調查期間,代步器材也會被扣押。
李思敏 報道
陸路交通管理局今年起加強管制個人代步工具違例行爲,過去兩周已有38名違例者遭取締,比去年同期的22人多七成。
這包括在昨天的執法行動中被取締的11人。陸交局昨天開始實施更嚴厲的刑罰,這類違例者往後須支付更高的罰款金額,在快速公路上騎行更會被控上法庭,不再允許以罰款銷案。
在公路上非法使用個人代步工具,不但危及自身安全,也會嚴重威脅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危。
在剛過去一年裏,陸交局每月平均取締40個在公路上使用個人代步工具的騎士,比2016年每月平均34個多出近兩成。
基礎建設統籌部長兼交通部長許文遠上周也在國會透露,去年1月至9月間,涉及個人代步工具的意外約有110起,其中超過七成發生在公路上。
爲遏制這類違例行爲,陸交局本月初宣布昨天起加重罰款。
根據新的罰款機制,違例使用個人代步工具,包括在組屋區的小路騎行者,初犯罰款將提高到300元;在車流量較繁忙的主要道路上騎行,罰款提高到500元;在快速公路上騎行則會被控上法庭。調查期間,代步器材也會被扣押。
活躍通勤執法小組昨早到位于羅央通道的黑區展開執法行動,共有11人違例被執法人員攔下。據記者觀察,違例者都在公路上騎電動踏板車,一些人甚至超速騎行。他們的個人代步工具一律被執法人員充公。
記者之後到淡濱尼一帶,在一個小時裏觀察到至少五六名電動踏板車使用者在公路上騎行,也有騎士非法U轉或闖紅燈。
其中一名遭取締的違例者透露,他是在一個多月前購買電動踏板車,平時都騎著往返巴西立住家和羅央一帶的工作場所。
這名不願具名的中國籍男子昨天在拐彎時行駛到馬路上,結果被執法人員攔下。
他說:“我不太熟悉這裏的法律,看到大家都在馬路上騎行,我就跟著騎,根本都不知道這是違例行爲。”
這名男子花800多元購買電動踏板車,現在則面臨300元的罰款。“加起來幾乎是我一個月的薪水了,不過沒辦法,還是要尊重新加坡的法律,我可能以後都不再騎電動踏板車了。”
陸交局也宣布從下個月1日起推出面向腳踏車和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的安全騎士教育計劃(Safe Riding Programme)。
課程爲時90分鍾,分爲理論和實踐兩部分。內容包括了解活躍通勤法案通過後的新規範與條例、熟悉現有騎車設施和指示牌,以及上路前應做的准備。
當局計劃在民衆聯絡所、學校、客工宿舍和戰備軍人協會等地舉辦課程。欲知更多詳情可上http://www.lta.gov.sg/content/ltaweb/en/walk-cycle-ride/SRP.html查詢或報名參加課程。
在課程推出第一年報名可免費上課,一旦活躍通勤法令(Active Mobility Act)生效後,被發現魯莽行駛的違例者也須參加課程,但須自行繳付課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