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師印制假證書和安全准證轉售給在建築業工作的客工牟利,抵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被判入獄10個月。
人力部文告指出,2016年1月至3月間,拉瑪納丹(Ramanathan Thamilselvan,52歲)在沒有提供任何培訓與考核的情況下,捏造建築安全督工課程證書和安全准證,再賣給其他員工。
案情顯示,被告是通過中間人售賣假證書,每張收取50元利潤。人力部突擊檢查培訓公司時,搜出超過200張可疑證書和准證。
被告此舉觸犯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法官在上周四判他坐牢10個月。
案發時,被告的妻子是Work Safe Consultants Pte Ltd的注冊董事,而被告也負責管理公司運作。
該公司受人力部認可,在2014年4月30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間開辦建築督工安全課程。
去年8月和9月,兩名培訓公司的董事也因同樣罪行,各自被判入獄10個月。
兩人分別是Maha Safety Training Centre Pte Ltd的賽拉查米(Sellachamy Somasundaran)和Pioneer Skill Training Centre Pte Ltd的莫哈默(Md Abu Zahin Mostafizur),他們于2015年8月至12月間犯案。
人力部因此撤銷三家公司的資格認證,不得再開辦相關課程。曾購買假證書的客工不准擔任督工,工作准證到期後也無法繼續留新工作。
有關課程爲在工地工作的督工提供安全和衛生培訓。根據條例,雇主不能允許未完成課程者在工地負責監督工作。
人力部將繼續審查獲得資格認證的培訓公司,確保它們提供的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培訓符合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