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理會會長陳思傑教授在署名通告中說,醫生須時刻將病患的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以及任何商業和財務考量之上,不能讓其影響客觀臨床判斷。
醫生不應該因爲病患提出要求,就在沒有臨床依據的情況下爲病患提供檢驗或治療;拒絕病患的不正當要求並不違反道德操守。
監管本地西醫的新加坡醫藥理事會昨天發表通告,再次提醒醫生必須守住道德底線,向病患收取公道和合理的費用。
理事會說,有鑒于最近各大媒體有不少針對醫療費高漲和不負責保險索償的輿論,理事會提醒醫生遵守2016年公布的《道德准則與道德指導原則》。准則規定醫生必須收取合理費用,也須確保收費透明,並且提前告知病患,醫理會可針對違例醫生采取紀律處分。
會長陳思傑教授在署名通告中說,醫生必須時刻將病患的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以及任何商業和財務考量之上,不能讓其影響客觀臨床判斷。
“比如,醫生不能光爲了能從收費中獲益,就爲病患進行不必要的檢驗或治療;就算病患同意,這也可以構成過度治療,可能觸犯醫生的道德責任。”
他也說,同樣的,除非有臨床依據,醫生不應該僅因爲病患提出要求就提供檢驗或治療。
拒絕病患不正當要求 不觸犯醫生道德責任
“醫藥理事會要強調,拒絕答應病患的不正當要求並不會觸犯醫生的道德責任——爲病人著想並不意味著照著病人的指示去做。”
醫療費和保險課題最近又成了坊間熱議的話題。衛生部日前宣布,從3月8日起向保險業者購買私人綜合健保計劃(Integrated Shield Plan,簡稱IP)附加險(rider)的新保戶,須承擔總醫藥費至少5%的共同承擔額,以遏止過度求醫和超額收費的亂象。消息一出,各方對于誰才是推高醫療費的“罪魁禍首”衆說紛纭。
理事會在通告中說,要確保醫療成本是負擔得起以及可持續的,醫療從業員、業者、保險公司和保戶、雇主、病患和看護者,以及政府都有責任,而很多時候並非完全是醫生能控制的,但醫生扮演主要角色。理事會說,醫生能建議病患什麽是合理和有成本效益的檢測和治療,並力求保持價格公道合理。
理事會說,有時候病患有保險在身,無需自掏腰包支付太多醫療費,或許因此不太會抗議醫生的收費。
“病患勉強默認不代表醫生就可以推卸收取合理費用的責任;醫生收取公平合理費用的道德責任,要淩駕于商業合約與市場力量,即使是醫生和病患之間的協議也不能超越道德責任。”
藍彬明:難分辨醫生是否進行過度治療
時任衛生部政務部長的藍彬明醫生去年在國會中透露,衛生部平均每年接到大約160起與過度收費有關的投訴。受訪醫生認爲,害群之馬只是一小撮,但在很多情況下,要分辨醫生到底是否進行了過度治療並不那麽直接。
新加坡醫療集團癌症中心醫務總監兼腫瘤內科顧問醫生黃醒榮舉例說,如果病患以有保險賠償爲由要求做檢測,而檢測又是不需要的,他通常會以檢測會帶來的副作用說服病患打消念頭,比如重複做X光檢查會累積輻射。
“不過,如果是癌症病患接受各種療程後腫瘤已經開始抗藥,而市場上又有比較新穎但較昂貴的治療方式,我們是否應該坐以待斃?還是要大膽采用非常規的治療?難道這算是不需要的治療?這種情況是我們比較糾結的。”
針對理事會也指出醫生不應該爲了賺取更高費用就建議把日間手術改成住院治療,黃醒榮說往往是病患的保險只賠償住院治療開銷,才不得以安排病患住院。
家庭科醫生梁俊傑則說,剛查出糖尿病時,病患可能也應該查一查甲狀腺,又或是肚子疼時胃窺鏡和腸窺鏡都做,只要是有依據的,接受多重檢查應該不會構成過度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