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醫藥理事會澄清,醫生無須向病人解釋“所有”可能因療法和療程等引發的並發症。
醫理會昨晚在官方網站上發聲明指出,之前被罰款的醫生當初承認,他沒做的是,完全沒有通知病人任何可能出現的並發症和風險。
醫理會強調,這名醫生是被指“完全沒有通知”病人“任何一個可能出現的並發症”,而不是沒有通知病人“所有”可能出現的並發症。
“很重要的是,醫生須明白這次的裁決並不意味著他們有責任通知病人‘所有’可能出現的風險和並發症。”
《聯合早報》上周六報道,骨外科專科醫生林連安(譯音,Lim Lian Arn)爲病人打針前沒通知她可能出現的並發症,被醫理會紀律審裁庭重罰10萬元的最高罰款額。消息曝光後,有醫生認爲,這意味著所有醫生日後得花時間通知病人可能出現的所有並發症,必然會導致求醫時間和醫藥費提高,因此發起請願希望衛生部長闡明政府立場。
網上請願書上周四下午2時許上線後,到了昨晚有6300多人表示支持。
醫理會另外指出,審裁庭認同要注射這類消炎針前,要求病人做書面同意並非慣例,也沒強制規定所有醫生都采取這個做法。
“審裁庭是認爲,在病曆記錄中寫明病人已接獲通知並同意打針,這是個好做法。也就是說,這個裁決並不意味著,醫生現在做任何非嚴重治療時,一定要有書面同意,只是提醒他們應記下已解釋療程並取得病人同意。”
林醫生被指犯下專業行爲失當後,他沒有展開駁斥,而是直接承認。他的代表律師當初求情時說,他執業29年以來第一次被指違反紀律,而這是獨立事件,並非他一貫的行醫操守,因爲他平時會清楚解釋所有療程選擇,包括可能出現的並發症。
衛生部昨晚也發文告說,衛生部理解醫生的焦慮,也和他們一樣關注醫療護理成本。衛生部歡迎利益相關者提供反饋,並會繼續與醫藥界保持聯系,探討如何進一步改善機制,爲醫生和病人提供更明確和具體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