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和保險公司指死者舒巴的病情與工傷意外無關,而他死時也不是在進行與工作相關的事務而拒絕理賠。但助理勞工總監接受索賠方看法,認爲舒巴死前的體力和腦力因工作耗損,裁定家屬可得工傷賠償法令的賠償。
傅麗雲 報道
因顱內腦動脈瘤爆裂,維修工程師腦出血死在公司的廁所內。人力部雖估算家屬可獲20萬4000元的最高額賠償,但雇主和保險公司卻指事件並非工傷意外而拒賠。
不過,助理勞工總監審理家屬的索賠案後,接受兩名專家醫生的看法,認爲舒巴拉奧(40歲)死前的體力和腦力因工作耗損,可能導致血壓驟然升高,而血壓飙高“理論上可能使動脈瘤在當時爆裂”,日前裁定家屬可得20萬4000元的賠償。
2016年3月3日下午約2時15分,馬來西亞籍的舒巴拉奧身穿制服,被發現昏坐馬桶上,全身冰冷已無脈搏,下午約3時證實死亡。
他的妻子阿努蕾塔(41歲)聯絡不上丈夫,打去公司詢問才得知噩耗。她懷有三個月身孕,遺腹子如今一歲多。
舒巴是本地永久居民,在德國導航系統生産公司Raytheon Anschuetz任職14年,月薪5786元,負責船上的安裝和維修工作。
因雇主和美國國際集團(AIG)亞太保險提出異議,阿努蕾塔和女兒(13歲)請李一陽律師(Covenant Chambers LLC)代表索賠,結果成功。
舒巴在出事前兩天的清晨5時30分,從柔佛新山住家出門上班,早上7時55分到達公司後,就待在辦公室處理文書工作。下午3時,他休息了一陣子,傍晚6時登上一艘貨輪維修舵輪。
根據律師陳詞,舒巴和同事必須擠入狹小的空間內修理和裝置舵輪,爲了確定舵輪操作正常,兩人好幾次背著約8至10公斤重的配件、工具和手提電腦上下11層樓,到舵輪裝備室去。
舒巴工作到隔天淩晨1時30分才收工,半小時後回到辦公室,抵達家門已有約24小時未合眼。
事發當天身體不適
3月2日晚上,他向妻子申訴靠近頸部的頭痛,行爲怪異,會突然打斷妻子的談話,顯得疲倦。
事發當日,他如常在早上7時50分到公司,然後留在辦公室准備海外訓練的資料。
根據與舒巴維修舵輪的同事,舒巴當天收工時說他疲憊不堪,身體也感到不適,申訴說頭痛,所以拒絕同事的早餐邀約。
另一名同事說,這是舒巴首次被安排到海外訓練船員。身爲工程師,他從沒培訓人,加上是單獨去,所以更感到壓力。
律師指舒巴工作不定時,死前兩天幹了粗重的體力活,還得准備四天後須用到的海外培訓教材,而承受心理壓力。
因爲壓力巨大,動脈瘤因此爆裂,出現“料想不到的傷勢”(即死亡),符合索賠條件,而答辯人也無法完全排除工作可能是促使死者死亡的導因。
兩答辯人辯稱,舒巴的病情與工傷意外無關,而他死時也不是在進行與工作相關的事務,但助理勞工總監接受索賠方看法,裁定家屬可得工傷賠償法令的上述賠償。
阿努蕾塔在丈夫死後,到新加坡當保安人員養家。她平日淩晨2時30得起床送女兒到保姆家,跟著趕在6時30分之前從新山到新加坡上班,每晚10時後才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