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7月27日簽署的韓戰停火協定,又稱《朝鮮停戰協定》,正式名稱是《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關于朝鮮軍事停戰的協定》,韓國的叫法是《韓國休戰協定》。
從正式名稱可以看出,停火協定有三個簽署方,朝鮮的人民軍代表、參戰的中國人民志願軍代表,以及以美軍爲首的聯合國軍代表。大韓民國國軍並未簽字。
朝鮮在1950年6月25日對韓國發動進攻,在前蘇聯抵制安理會會議的情況下,美國得以主導通過成立由21個成員國派兵組成的聯合國軍,協助韓國抵抗朝鮮攻勢。
中國在同年10月以“人民志願軍”名義介入戰爭。經過幾輪傷亡慘重的激戰後,雙方在1951年開始談判停火,期間又打打停停,終于在1953年7月27日簽署停火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