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方追討的賠償包括老婦在療養院居住期間承受的傷勢與痛苦賠償,據了解,訴方也打算討回老婦居住療養院期間支付的部分住院費。據悉,扣除政府津貼後,老婦每月住院費介于700元至1000元,訴方的整體索賠額料超過10萬元。
百歲女人瑞過世,女兒入禀法院起訴療養院疏忽,導致母親住院六年期間身體多處受傷、無緣無故跌倒,甚至讓母親下身只穿紙尿片坐在床上,不顧其尊嚴。女兒要求療養院退還母親部分住院費,索賠數額估計超過10萬元。
這起療養院疏失案今天(6月26日)在國家法院審理一天,被指疏忽照顧住戶的是救世軍安樂之家療養院(Peacehaven Nursing Home)。
法官將定奪答辯人救世軍是否在照顧住戶時出現疏失,並得爲此承擔賠償責任。若訴方勝訴,法院將另外審理和決定具體賠償數額。
《聯合早報》取得的索賠書顯示,老婦尼合柯爾(Nihal Kour w/o Najir Singh)在2010年1月入住樟宜北路上段的救世軍安樂之家療養院,長達六年,直到2016初離開。去年8月過世的老婦享年100歲,法庭文件沒有揭露死因。
2015年,老婦仍在世時,她的女兒尼爾敏德(Nirminder Kaur Smith)就對療養院采取法律行動,入禀法院展開訴訟。代表訴方的是鄒天齊律師(Optimus Chambers)。
訴方在索賠書對療養院列出八大指控,指責對方在照顧母親時出現疏失,導致母親身體多處受傷,以及精神受到困擾。
這包括療養院職員推老婦坐輪椅上廁所時,導致老婦腳趾頭受傷,以及在餵老婦進食時,讓老婦下身只穿紙尿片坐在床上,不顧老婦的尊嚴。
訴方也指療養院沒及時停止讓老婦接受餵養管,導致她夜裏因得接受餵食而難以安眠,以及沒有及時協助老婦如廁。
其他指責包括療養院職員身上的名牌割傷老婦額頭,療養院拖到兩天後才安排老婦求醫。有一次,女兒發現老婦無緣無故跌倒,另一次則在額頭、眼皮和臉頰出現“神秘”傷勢,療養院至今仍無法解釋老婦如何跌倒及傷勢導因。
訴方追討的賠償包括老婦在療養院居住期間承受的傷勢與痛苦賠償,據本報了解,訴方也打算討回老婦居住療養院期間支付的部分住院費。
據悉,扣除政府津貼後,老婦每月住院費介于700元至1000元左右,訴方的整體索賠額料超過10萬元。
療養院:老婦患失智症
救世軍則在答辯書中駁斥,療養院的職員們都妥善照顧老婦,也沒有忽略老婦的情緒或所展現的任何壓力。
代表辯方的Legalstandard律師事務所指出:“起訴人真正的投訴關鍵在于尼爾敏德(老婦女兒)所期待的服務水平,而不是缺乏證據的疏忽指控。”
辯方表示,老婦入住療養院之前就診斷患失智症,不時會出現坐立不安和容易躁動的行爲及情緒。例如,在療養院等候餐飲供應時,老婦會反複大聲叫喊。她也曾向職員申訴:“我是坐在這裏等死。”
關于老婦曝露下身一事,辯方聲稱,是老婦自己掀起睡衣,由于職員的視線被桌子阻擋,所以沒有第一時間察覺和解決。
辯方也駁斥,如果住戶要上廁所,職員們都會優先處理。至于老婦跌倒一事,辯方稱沒人看到事發經過,療養院之後已建議采取預防措施,把老婦身體固定住,不讓她自行隨意亂動。
訴方今天會傳召老婦女兒供證,辯方則有三名證人,都是療養院的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