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東指責張紫琦濫用自己身爲公司董事的權力,把公司資金轉至她所擁有的其他美容公司,包括把“Klarity”商標注冊在自己另一家公司的名下,以及通過其他公司網站來售賣Klarity産品賺錢。
爲打響自創護膚品牌的名堂,年輕女企業家參加選美爭取宣傳機會,名利雙收後被自己公司的四名小股東起訴,指她暗地裏卷走30萬元投資金,再借用她名下其他公司賣美容品,瞞著股東暗中賺取多達220萬元。
被起訴的Klarity護膚品牌創辦人張紫琦(31歲,Karine Cheong)昨天在高庭通過代表律師,承認違反公司受托責任,以及未經授權擅自轉移公司資金等指控。官司昨午進入估算賠償額的階段,今天和下周續審。
本土護膚品牌Klarity創辦于2014年,該品牌聲稱其美容産品是在韓國研發和生産,並且取得韓國回教徒協會的認證,成爲本地首個獲得清真(Halal)認證的美膚品牌。
發起訴訟的是Klarity私人有限公司的四名小股東洪素華、曼末漢星、歐馬沙和黃益興共擁有該公司的49%股份,其余51%公司股份屬于張紫琦所有。
小股東指責張紫琦濫用自己身爲公司董事的權力,把公司資金轉至她所擁有的其他美容公司,並且做出連串損害Klarity公司利益的事情。這包括在隱瞞股東的情況下,把“Klarity”商標注冊在自己另一家公司的名下,以及通過其他公司網站來售賣Klarity産品賺錢。
除了張紫琦,本案另兩名答辯人是她名下的另兩家公司Kreate Global和Secretive。張紫琦是這兩家公司的唯一股東與董事。
訴方律師納拉雅南(Nicholas Narayanan)在索賠書中指出,Klarity公司最初由張紫琦于2014年3月創辦,創業資本爲7777元,她當時是唯一的股東。同年4月,張紫琦找上其他小股東,希望他們撥出40萬元投資金。股東們之後拿出30萬元,正式入股該公司。
訴方指張紫琦違反認購協議,沒有向股東們據實彙報公司業績與資金去向,暗地裏借用名下其他公司,在海內外市場大賣Klarity産品。
訴方稱,Klarity品牌能在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緬甸、柬埔寨和泰國等地取得知名度,是因爲張紫琦利用股東們的投資金進行宣傳。股東們是在派人展開調查後,才得知Klarity産品在海內外業績很好,但張紫琦沒有把利潤轉回至Klarity公司。
法務會計師王如萬昨天以訴方專家證人身份供證時揭露,他按照張紫琦及名下公司的銀行戶頭記錄,以及Klarity産品銷售記錄等資料進行計算,估計張紫琦與她私下開的公司,在兩年多內賺得多達220萬元利潤。
但辯方律師沙彬恩德(Sarbrinder Singh)駁斥,王如萬的計算並不准確,理由包括他沒有把産品成本計算在內。
辯方稱,張紫琦沒有對Klarity公司或股東們構成任何損失,她在2015年9月辭去Klarity公司董事職務後,全憑自己的努力爲品牌打響名堂,參加選美賽做宣傳便是一個例子。辯方將在下周傳召專家證人來說明立場。
目前,本地一些大型零售店都可找到Klarity美膚産品,許多社交媒體上也出現該品牌的宣傳文章。
據之前的媒體報道,已婚的張紫琦在育有一對兒女,目前分別是八歲和11歲。她在訪問中透露,自己靠年輕時教補習的積蓄開公司,創業過程艱辛,“第一年幾乎每天都哭”。(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