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執照的清潔公司或清潔公司執照申請者,未來必須在漸進式薪金模式下發放花紅給符合條件的清潔工。
衛生部兼環境及水源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昨天爲環境公共衛生(修訂)法案提出一讀,修訂內容包括爲清潔工發放花紅的相關細節。
上述(修正)法案一旦通過,持有執照的清潔公司和清潔工簽訂的雇傭合約必須注明,會在漸進式薪金模式下發放花紅給清潔工。
他們同時必須在合約中寫明最低花紅金額、發放頻率,及清潔工必須符合哪些條件才能獲得花紅。
政府前年底已采納由勞資政代表組成的清潔工友事務小組的建議,包括清潔工人將從2020年起,每年獲得等同于兩個星期薪金的常年花紅。
主管低薪工人事務的全國職工總會助理秘書長再納是清潔工友事務小組主席。
他早前指出,清潔行業員工流動率很高,業者大多無法留住員工。他希望開始實施花紅制度後,該行業就享有與一般行業相同的福利,或能吸引更多人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