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方律師就賠償估算審訊提呈三張45萬元、50萬余元和5000元的賬單給高庭清算,卻被分別減至32萬元、43萬余元和2500元。針對一些索償項目,高庭助理主簿李函隆認同訴方說法,即案件確實涉及技術性和複雜的醫學課題以及新的法律,不過所涉課題不是最複雜的。
約九年前發生的本地首起抽脂喪命事故,代表死者家屬的律師以案件涉及複雜的法律和醫學課題,向嚴重疏忽的兩醫生和診所,開出約96萬元包括律師和專家費的賬單,遭後者抗議,嫌費用過高。
高庭助理主簿李函隆清算辯方該付的賬單(taxation)時,決定把賬單減至76萬元左右,少了20萬余元。
針對一些索償項目,助理主簿認同訴方說法,即案件確實涉及技術性和複雜的醫學課題以及新的法律,不過所涉課題不是最複雜的。
雖然訴方指提呈的賬單與驗屍庭的工作沒有重複,但助理主簿認爲,民事訴訟如果開審,還是會引用專家在驗屍庭研訊時的證詞。
2009年12月30日,楊忠禮太平星房地産投資信托管理公司前總裁王鴻治,在Reves診所讓黃明漢醫生抽脂,卻不幸丟命,終年44歲,留下兩名未成年子女。
三司特別庭日前指這是本地最糟的醫療失職案之一,嚴厲譴責黃明漢的疏失與不誠實行爲,加重他及當時協助的醫生朱秀春的懲罰。
三司下令原被吊銷行醫執照18個月的黃明漢除牌,朱秀春執照的吊銷期則從六個月延長至18個月。兩人也可能面對刑事提控。
調查顯示,黃明漢爲王鴻治注入分量過高的麻醉藥,導致後者進入深度麻醉狀態,無法自行控制氣道。黃明漢不具備注入相關麻醉藥的資格,抽脂時也疏忽刺破王鴻治的腸。
手術後,兩醫生沒監察病人。無人看顧的王鴻治,氣道阻塞,送院後窒息身亡。
王鴻治的遺産管理人聘柯文婷高級律師,向兩醫生和診所索賠,後者願爲總裁的死承擔全責,雙方只針對賠償展開六天審訊。
家屬原判可得532萬余元,辯方上訴後,減至326萬元,雙方得承擔各自的上訴訟費。
訴方律師就賠償估算審訊提呈三張45萬元、50萬余元和5000元的賬單給高庭清算,卻被分別減至32萬元、43萬余元和2500元。
針對45萬元賬單,柯文婷高級律師指辯方在2012年8月,即開審日的一個月前,才同意爲王鴻治的死負全責。
當時,訴方已爲這20天審訊做好准備,包括10名證人和專家的宣誓書,海外專家的行程也安排好。
除了須處理複雜的醫藥和技術課題,准備工作與驗屍庭的工作沒有重複。死者的資産和投資很多,律師得審閱大量死者的財務報告。因爲資料複雜,法官聽審時還需法庭評估員的協助。
辯方援引最高法院執業指導原則的收費指導,指45萬元的收費過高。
助理主簿指出,驗屍庭進行了15天研審,傳召包括麻醉、法醫和整形外科等六個不同醫學領域的專家供證,所提的醫學課題複雜且技術性。
他認爲,如果民事訴訟開審,同樣會就這些課題細細討論,也會引用上述專家的證詞。
訴方要傳召的三名專家,宣誓書長達300頁,卻沒參與驗屍庭的研審。
他考慮了驗屍庭的訟費和上訴庭把總賠償減了約40%,認爲恰當收費是32萬元,而非45萬元。
辯方指訴方沒有賬單細目
至于50萬訴訟開支,訴方稱其中的專家費原爲75萬元,專家卻只收33萬余元。
辯方抗議,指訴方沒提供賬單細目,而且比起法庭評估員的費用,訴方所開的專家費顯然過高。
助理主簿說,雖然專家自願減至33萬余元,但還算過高,應當減20%。綜合計算,總訴訟開支應該是43萬余元。
另外的5000元訟費,助理主簿也減半,因訴方沒列賠償估算的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