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歲無業男子在三周內涉及兩起掠奪案,被指分別在義順和實龍崗組屋底層搶走72歲及86歲老婦的金項鏈,日前被控上庭。
面對兩項掠奪控狀的被告陳喜佳(61歲,無業)日前在國家法院面控,案展本月21日過堂。若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坐牢一年至七年。
控狀指出,被告于11月23日早上約10時50分,在義順中路第325座組屋底層向一名72歲老婦施暴,搶走價值1200元的項鏈,以及價值1050元的鍍金吊墜。
據《聯合早報》了解,老婦當時要去住家附近買菜,豈料被告從她背後搶走金鏈後拔腿就逃,轉瞬間消失無蹤。
另一項控狀指被告在本月13日早上約10時15分,在實龍崗北2道第139座組屋底層搶走86歲老婦的金項鏈及吊飾。該條項鏈是老婦的孩子送給她的,價值不明。
不願具名的謝姓目擊者(33歲,餐飲業者)告訴《新明日報》,當時他看見老婦坐在樓下哭泣,一問之下發現她遇劫,立即報警。據他所知,老婦不住在那一帶,她原本要搭巴士回家,但手上拿的物品太重,所以才坐下休息片刻,沒想到劫匪突然從她背後下手。
據知,兩名老婦遇劫後都沒有受傷。
根據警方發表的文告,第二起掠奪案發生後,宏茂橋警署警員確認嫌犯身份,並在同日將他緝拿歸案。
一般相信,被告第二次下手得逞後,曾前往當鋪典當搶回來的金鏈,而他在當天下午被捕時疑已花掉部分所得錢款,身上只剩144元。
警方提醒公衆時刻注意周圍,若發現有人跟蹤要提高警惕;若有陌生人嘗試引開自己的注意力,也要特別小心。此外,遇劫時保持冷靜、避免反抗,並記清楚罪犯特征,在安全時立即報警。(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