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循財透露,買家若在簽署購屋協定前放棄申購,所支付的預訂費將被沒收。依據組屋類型,預訂費可介于500元至2000元。這些措施是爲確保買家在申請組屋時態度認真,不會剝奪其他急需購屋者的機會。
去年有約900名組屋買家放棄所申購的預購組屋,議員擔心,一些買家是因無法脫售現有組屋才放棄申購,卻仍得承擔可觀罰金。對此,當局表示會酌情處理個案,必要時豁免罰金。
國家發展部長黃循財昨天在國會答複議員洪維能(裕廊集選區)的口頭詢問時透露,去年取消預購組屋申請的約900名買家,平均分布于各類型組屋。
其中,原本計劃購買二房式靈活單位或類似面積單位的買家占了四分之一,原本計劃購買三房式、四房式和五房式組屋的買家則分別占了15%、38%和22%。
黃循財說,買家放棄申購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他們改變計劃,例如希望繼續居住在現有單位,或轉而購買轉售組屋;二、他們的財務狀況改變,影響了購屋決定。
黃循財透露,買家若在簽署購屋協定前放棄申購,所支付的預訂費將被沒收。依據組屋類型,預訂費可介于500元至2000元。
至于簽署購屋協定後放棄申購的買家,則須支付相當于組屋價格5%的費用,也須等待一年才能申請另一個獲津貼的組屋單位。
黃循財說,這些措施是爲確保買家在申請組屋時態度認真,不會剝奪其他急需購屋者的機會。“不過,若是理由充分,建屋發展局也曾根據個案情況而豁免罰金。”
若因種族比例而難脫售 黃循財:當局會酌情處理
議員潘麗萍(惹蘭勿刹集選區)在補充提問時反映,一些二次購屋者因種族比例政策,在脫售現有單位時確實面臨困難,如她所負責的小印度一帶。她因此希望了解國家發展部能如何幫助這類買家。
黃循財說,針對這類訴求,當局會先給予買家更多時間脫售現有單位,而這個方法通常能奏效。“但如果在給予更多時間後,買家仍無法售屋,並選擇放棄申購預購組屋、繼續住在現有單位,那我會建議他們找建屋局商量。當局會酌情處理,如果買家真的面對困難,會考慮是否豁免他們的罰金。”
黃循財昨天答複議員莫哈默費沙(阿裕尼集選區)的口頭詢問時也透露,2016年和2017年頒發的預購組屋建築合約中,土地價格占總發展成本的約六成,這個比率在三房式至五房式組屋中大致保持相同。
黃循財指出,爲確保新組屋價格維持在國人可負擔的水平,建屋局的總發展成本不能盡數反映在組屋售價內。2015至2017財政年之間,建屋局在居者有其屋計劃下的年均赤字就達到約11.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