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遠漪 報道
新加坡醫藥理事會委任16名來自醫療與法律界,以及衛生部和律政部的代表,組成新的裁決委員會,預計將在今年底前制定一套研判標准,希望在協助紀律審裁庭處理醫生投訴案例時,能更具靈活與公正性。
醫理會日前發文告說,領導這個16人裁決委員會的是最高法院上訴庭法官朱迪柏拉卡斯(Judith Prakash)。其他成員還包括醫理會主席陳思傑、衛生部醫藥總監王建忠副教授等。
文告說,這群來自醫療與法律界,以及衛生部和律政部的代表,對相關課題擁有足夠的深度與廣度,並頗具法律知識,得以針對紀律程序展開詳細且恰當的檢討,推出一套適合的研判標准。
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協助紀律審裁庭(Disciplinary Tribunal)施行適合的處分;根據過去的紀律審裁庭個案與投訴,歸納出一份違例清單;了解並與其他國家的醫理會所施行的處分進行對比,以確保我國的做法與國際慣例一致;列出可供紀律審裁庭參考,決定是否減輕或加重處分的因素,如醫生資曆、先例、推薦信等。
研判標准的推出,將有助提升整個紀律裁定過程的透明度和嚴謹性,更意味著醫理會今後在處理病患投訴醫生的案例時,能通過這套更明確的參考標准,來判定涉案醫生行爲的嚴重性,酌情給予最適當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