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政府多次要求延後確定新柔地鐵合資夥伴的期限,導致項目進度落後于原定計劃,原本預計2024年底啓用的新柔地鐵,確定無法如期通車。
基礎建設統籌部長兼交通部長許文遠在今年1月曾透露,新柔地鐵項目進度不順,很可能延遲通車。
暫代交通部長職務的外交部長維文醫生昨天(3月7日)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交通部開支預算時指出,由于馬國政府多次延後確定馬方的合資夥伴,新柔地鐵項目已確定無法如期通車。
維文透露,馬國在上個月28日第四次要求把確定合資夥伴的期限延至本月31日,他希望馬方能盡快作出決定。
根據新馬兩國去年初簽署的新柔地鐵系統雙邊協定,新加坡地鐵業者SMRT企業和馬來西亞國家基礎建設公司(Prasarana)必須在2018年6月30日前成立合資公司,並在9月30日前與兩國政府簽署特許經營協議,以合作經營新柔地鐵。
倘若合資公司無法如期設立,或被委任爲列車服務營運業者,兩國則必須通過公開國際招標委任新柔地鐵的經營業者,除非雙方都同意展延期限。
維文指出,我國多次清楚提醒馬國要遵守雙邊協定。他說:“新加坡強調雙方須通過公開國際招標委任列車服務營運業者,也秉持著雙邊合作精神,願意聽取馬國關于合資夥伴的提議,但馬國多次無法確定新柔地鐵列車服務營運業者的合資夥伴。”
維文也說,新加坡依然相信新柔地鐵是個互惠互利的項目,有助顯著舒緩陸路關卡的擁擠問題,同時也強調我國會按照雙邊協定,致力于落實這個項目。
維文:關于新隆高鐵項目 未收到馬國建議
至于新隆高鐵,馬國政府之前要求兩國在項目暫停期間討論如何規劃日後前進的方向,以及如何降低項目成本。
維文指出,我國至今尚未收到馬國任何相關建議。“我們會在收到任何建議後仔細研究,也期待能在恢複工程後同馬國合作。”
希盟政府去年5月上台後以減少國家債務爲由,先是表示欲取消新隆高鐵計劃,後來則要求延後工程。經過幾輪談判後,兩國去年9月簽署協定,同意把高鐵工程展延約兩年。爲此,馬國須賠償我國1500萬新元的延期費用。
維文昨天證實,我國已收到馬國的賠償金。根據協定,若在2020年5月以前仍不重新啓動高鐵工程,馬方將被視爲毀約終止計劃,必須進一步賠償我國損失。
隨著計劃延期,原定今年動工挖掘、2026年底投入運作的新隆高鐵,將延至2031年1月1日才能啓用。
許文遠去年7月在國會透露,我國爲新隆高鐵投入費用已達2億5600萬元,到去年底料達3億元。
新馬雙邊關系過去一年備受考驗,維文強調,我國針對雙邊關系所采取的態度保持不變,即在維護國際法的同時,也尊重國際協定的神聖性。“與此同時,我們在以合理和建設性的方式嘗試解決問題,以取得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