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交局今年初對“點對點”行業的新監管框架展開公衆咨詢。受詢者大多認同新的監管制度可加強該行業的安全標准,並防範不可靠的業者。有者也建議讓拼車業者受管制,傳統豪華車服務則不必申請執照。
針對陸路交通管理局打算根據路邊載客和召車這兩種服務,頒發經營執照,供私召車和德士公司等“點對點”交通服務業者申請,參與咨詢活動的公衆大多同意這項在擬議中的新監管措施。
至于“點對點”(point-to-point,簡稱P2P)行業應遵循的監管要求,則存在一系列觀點,包括業者應提供報失服務、避免過度壓低車費或過高的加成定價(surge pricing),以免影響德士司機的生計,或損害乘客利益。
陸交局今年1月24日起至2月21日,就“點對點”行業的新監管框架展開公衆咨詢,征詢公衆對一系列修訂的意見。該局一共收到86份意見書,整理出有關意見後,昨天發布文告作出總結和回應。
根據陸交局的咨詢文件,路邊載客服務經營執照持有者須遵循的條例,基本上與現有德士條例一樣,召車服務經營執照則會根據公司規模區分執照類別。這意味著,任何公司都能跨足提供這兩種服務。
受詢者大多認同新的監管制度可加強該行業的安全標准,並防範不可靠的業者。有者也建議讓拼車業者受管制,傳統豪華車服務則不必申請執照,因爲後者主要是一個可自我監管的企業對企業(business-to-business,簡稱B2B)市場。
公衆建議應禁止業者懲罰轉換平台司機
另有一些受詢者呼籲讓德士和私召車享有更平等的監管待遇,如對等的擁車證成價和路稅,以及解除德士公司2%的車隊增長限制。
除了按服務類型頒發經營執照,陸交局也提出禁止司機獨家安排,讓司機自由選用任何召車平台載客。這項建議獲得多數人的支持,認爲能阻止單一業者壟斷市場,並鼓勵不同營運模式,以及新業者加入。
有公衆擔心業者可能通過獎勵計劃,或對司機施加限制,來避開禁止司機獨家安排的要求,因此建議當局應禁止業者懲罰轉換平台的司機,如扣留車費和獎勵金。
交通部兼通訊及新聞部高級政務部長普傑立醫生昨天在面簿上發文指出,多數受詢者也認爲應保留電召服務,供可能無法使用手機應用的乘客使用。
備有兒童安全椅的規定收到相當廣泛的意見,稍微過半的受詢者認爲這項規定是必要的,以保障孩童的安全。
然而,一些人認爲如此規定私召車,可能會增加有小孩家庭的交通開銷,因爲業者一般會將費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擁有多過一名小孩的大家庭,或因安全椅不夠用,得召多輛車。另有人認爲,孩子的安全基本由父母負責,他們應有權決定是否使用安全椅。
陸交局在檢討有關監管制度時,會將這些意見一並考慮,以建立一個保障乘客和司機的利益,同時控制業者監管成本的框架。普傑立說,更多詳情將在未來幾個月公布。
另一方面,陸交局在本次咨詢活動也收到與“點對點”行業監管檢討工作不直接相關的反饋。其中針對調高私召車司機的最低年齡的建議,該局認爲在安全方面,駕駛經驗比年齡更重要,因此選擇規定私人出租車司機職業執照(簡稱PDVL)的申請者須有至少兩年駕駛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