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龍總理在公約簽署儀式上致辭時強調,新加坡公約彰顯各國是“能夠達成共識”的,前提是要努力、具創意和領導力。新加坡公約是聯合國框架下首個以新加坡爲名的公約,于去年12月在聯合國大會通過。
46國代表昨天(8月7日)在本地簽署《新加坡調解公約》,李顯龍總理認爲,這有力地闡明這些國家對多邊主義的支持,彰顯各國還是“能夠達成共識”的。
多邊主義備受壓力的國際氛圍中,70多個國家的代表昨天齊聚新加坡,支持促進跨境商業調解的新國際公約開放給各國簽署。
李總理在新加坡公約的簽署儀式上致辭時說,解決許多國家對多邊主義失去信心的方法不是放棄多邊主義,而是改進它。
他說,現有多邊主義機構不盡完美,亟須改革、去蕪存菁,但我們也必須肯定這些機構在過去數十年裏,促進了世界經濟增長和繁榮,並帶來和平、穩定與國際秩序。
“放棄這些機構會破壞以規則爲基礎的國際秩序,這是大家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相反的,我們有必要改革它們,確保它們與時俱進。”
在這之前,李總理曾多次強調支持多邊主義的重要。例如,他今年5月底在香格裏拉對話上說,其他國家要如何共同遏制愈加強烈的敵意,以及愈漸不穩定的局勢,諸如新加坡的小國無法影響大國的決策,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完全任人支配。
他昨天重申,缺少多邊機構和國際規則,讓強權成爲公理,並不利于各國,對小國所帶來的挑戰尤其大。
須至少三國簽署及核准才生效
李總理強調,新加坡公約彰顯各國是“能夠達成共識”的,前提是要努力、具創意和領導力。
新加坡公約是聯合國框架下首個以新加坡爲名的公約,于去年12月在聯合國大會通過。這項公約須獲得至少三個國家簽署及核准才能生效,並且僅適用于商業和解協議。
談到預計公約何時能生效,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昨午在記者會上笑說,如果公約到了明年中還不能生效,他“會感到意外”。
不過他指出各國要核准公約,要遵從不同的程序,包括要司法或貿工等相關部門與司法顧問共同擬定落實公約的法律。他強調:“這需要時間。”
以新加坡而言,律政部須先由國會通過相關法案,才能核准公約,但尚穆根相信整個程序不會太長。
新加坡公約首輪簽署國家包括美國、中國、印度、韓國、以色列、伊朗、五個亞細安國家以及多個非洲國家。換言之,亞洲四大經濟體中,只有日本未簽署公約,而且僅一半的亞細安成員是簽署國。
對此,尚穆根指出,各國有許多要優先處理的事務。例如,印度尼西亞和泰國剛舉行了大選,需要更多時間去考慮簽署公約的問題。日本同樣在不久前舉行了選舉,它正在檢討當地法律是否能與公約相輔相成。
一開始就有46個簽署國可說是一項創舉。相比之下,1958年制定的紐約公約最初只有10個國家簽署,經過多年的努力,才達到目前的160個簽署國。
尚穆根形容這個起步是“讓人喜出望外”,令他備受鼓舞。他說,新加坡會與聯合國攜手鼓勵更多國家簽署公約,讓公約發揮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