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采用可變動資本公司(Variable Capital Companies,簡稱VCC)框架的基金經理,可率先加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推出的試驗計劃。
總理公署部長兼財政部及教育部第二部長英蘭妮昨天爲可變動資本公司(雜項修正)法案提出二讀時透露,這個新的投資基金公司框架預計今年底推出。金管局本月底將面向有興趣的基金經理和服務供應商推出試驗計劃。參與計劃者可在新框架推出當天注冊VCC。
VCC框架爲資産管理業者帶來更大靈活度和成本效益,吸引他們在本地注冊投資基金。金管局預計,新框架推出首兩年將爲本地服務業者創造上千個新工作崗位,範圍涵蓋律師、會計、稅務顧問、基金管理業者和托管者(custodian)。
開放式和封閉式,以及傳統和另類投資策略基金都可使用這個框架。在新框架下,公司無須尋求股東批准就能發行和贖回股份,讓投資者可退出投資,公司也可用資本來支付股息。
采用這個框架的公司不必公開股東名單,可保障投資者隱私。不過,爲了避免該框架被用來洗黑錢,監管和執法當局可要求公司披露股東信息。
VCC可采用獨立結構或擁有多個子基金的“傘型結構”(Umbrella Structure)。後者讓基金經理節省開支,子基金可共享一個董事會和托管、審計等服務。
英蘭妮回答議員鄭德源(西海岸集選區)詢問時指出,金管局一直面向基金經理、投資者和相關服務業者推廣VCC框架,增進他們對新框架的了解。當局近期也到北美洲和日本舉辦推廣活動,均獲得積極反響。
修正法案對消費稅法、所得稅法和印花稅法等相關法令進行修訂,明確VCC的稅務框架和稅務優惠待遇,以及破産和清盤制度等。這項法案昨天在國會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