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男女因穿著反對死刑標語的上衣出現在黃絲帶義跑活動現場,涉違反公共秩序法令而被警方調查。
涉案男子是非營利組織“Happy People Helping People Foundation”(意即快樂之人助人基金)的創辦人納菲茲(Nafiz Kamarudin,38歲)。他也是一名急救培訓員,女子則相信是他的妻子。
他在星期天(9月15日)舉行的活動上被主辦方禁止參加義跑後,就在面簿發貼文表示不滿。之後,他接受時政網站“網絡公民”訪問時透露,警方已聯系他協助調查。
警方昨天證實在活動結束後,接獲針對一名38歲男子和一名30歲女子的報案,兩人都是新加坡人。新加坡監獄署也發文告說明事情的來龍去脈。
監獄署指出,黃絲帶義跑籌劃指導委員會是在活動舉行前一個多星期,得知納菲茲在編號布條印上“不殺死他們才是重啓人生”(2ND CHANCES MEANS NOT KILLING THEM)的文字,而不是自己的名字。今年的活動主題是“重啓人生”(I Believe in YR Second Chances)。
委員會在本月6日兩次聯系對方,解釋布條的不妥之處。“黃絲帶義跑不應被他用作提倡其他議題,或反對現有法律的平台。”
委員會要求納菲茲換成印有他名字的編號布條,否則他就不能參加活動,報名費則會退還。納菲茲兩次拒絕後,委員會在活動舉行前兩天又再聯系他,並同意當晚碰面,換新的編號布條。
納菲茲在網絡訪問中說,他當時已印好反對死刑標語的T恤,所以不再堅持。他還問與他見面的監獄官,是不是穿任何上衣都可以,對方僅表示主辦方只是希望參加者都穿黃色。
監獄署說,在活動當天,納菲茲和一名女子身穿同樣的上衣,出現在現場。衣服正面印上“不殺死他們才是重啓人生”,背面則印上“#反對死刑”(#ANTIDEATHPENALTY)。
委員會通知納菲茲,如果他穿著這件T恤,就不能參加義跑,並建議給他另一件T恤穿,好讓他可以繼續參加活動。
文告說:“因爲這與他最初打算使用印有標語的編號布條沒什麽不同,正如委員會先前所告知的,利用黃絲帶義跑來倡導和宣傳他的議題是不合適的,也是不對的。”
然而,納菲茲不僅拒絕換衣,還扯下自己的編號布條扔在地上,然後獨自一人沿著義跑路線,在公路上跑起來。女子則離開活動現場。
納菲茲于上午8時15分左右跑到接近樟宜監獄中心的入口,即路線的八公裏處時,被委員會告知不准進入。他于是站在監獄外面,直到上午10時左右才離開。
監獄署強調,黃絲帶義跑籌劃指導委員會保留否決參加活動的權利。
“過去10年來,這項活動協助已刑滿的前囚犯號召社區支持,並承諾改過自新。兩人在本屆活動的行動,對黃絲帶計劃想要幫助的囚犯、釋囚和他們的家人都是一種傷害。”
根據公共秩序法令,未經警方申請准證而擅自組織或參加公開集會屬違法行爲。違法者可被罰款高達3000元,重犯者則可被罰最高5000元。
警方提醒,新加坡人有適當的途徑就不同課題發表看法。例如,只要符合特定條件,國人無須准證就可在演說角落舉行公開集會,發表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