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無人機用戶大多奉公守法,但仍有少數人不負責任,無視條例,也不顧他人安危。爲了遏制違例行爲,政府擬議加重刑罰。
基礎建設統籌部長兼交通部長許文遠昨天在國會爲航空(修正)法案提出一讀。
根據現有法律,在沒有准證的情況下,在機場或空軍基地五公裏範圍內飛行無人機,或是無人機飛行高度超過200英尺(約61米)都屬違法。違例者可被判罰款最高2萬元或坐牢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
一旦修正法案通過,初犯者日後可能會被罰款最高5萬元,或坐牢兩年,或兩者兼施。再犯者則會被罰款最高10萬元,或坐牢五年,或兩者兼施。
交通部昨天在文告中指出,這些刑罰與違例使用無人機造成的困擾和危害程度相符。
本地今年6月曾發生兩起無人機幹擾樟宜機場運作的事故,也曾有公衆因無牌操作無人機被控上法庭。
交通部兼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藍彬明醫生昨天在面簿發文指出,除了加強公共教育,提醒國人更負責任地操作無人機,也需要更嚴厲的刑罰,才能遏制違例行爲。
藍彬明也宣布,政府已經接受無人駕駛飛行系統咨詢委員會針對無人機執照框架提出的建議。
委員會是在今年8月提呈檢討報告,爲擬議中的無人機執照框架提出多項建議,包括規定重量超過250克的無人機都得注冊,並要求注冊者必須至少16歲。
新加坡民航局會在接下來幾周宣布注冊詳情。
藍彬明說:“考慮到無人機可造成的危害,我們會盡早落實這些建議,最快是在今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