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向主管抱怨搬運行李箱很吃力,但當時人手有限,主管沒有同意增派人手,被告因此心生怨氣,決定報複,把行李箱的標簽對調,導致乘客飛抵目的地後收不到行李箱。
行李箱搬運工人嫌工作太辛苦,向主管投訴,但情況未獲改善,他憤而以調換標簽的手段展開“複仇記”,三個半月內調換286個行李箱的標簽,導致航空公司損失4萬2346元。
被告鄭文家(譯音,65歲)被控286項惡作劇控狀,控方以20項提控,余項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他昨天認罪後被判坐牢20天。
案發時,被告是樟宜機場雇用的承包商Lian Cheng Contracting有限公司的職員,負責在機場第二搭客大廈的行李箱處工作,協助將旅客的行李搬到掃描機器上。
根據控狀,被告在2016年11月8日至2017年2月6日之間,在樟宜機場把不同行李箱的標簽對調。
案情顯示,被告負責的掃描機器不時會發生故障,被告因而得親自把行李箱從運輸帶搬到六米外的另一個運輸帶上。
被告覺得每次來回搬運行李箱很吃力,向主管抱怨,但當時人手有限,主管沒有同意增派人手,被告因此心生怨氣,決定報複,把行李箱的標簽對調,導致乘客飛抵目的地後收不到行李箱。
新加坡航空公司與勝安航空公司在2016年12月8日至隔年2月初,共接到268項客戶的投訴,至今已對其中221名乘客做出高達4萬2346元的補償。
庭上揭露,被告後來被調到較輕松的工作後,才停止調換行李標簽的複仇計劃。
代表律師駱維明和鄧錦勝替被告求情時說,被告案發時患重郁症,因而無法控制自己行爲,才會通過調換行李箱標簽來緩解心理壓力。
律師也稱,東窗事發後,被告一度鬧自殺,懇請法官判他有條件釋放或罰款一萬元。
法官下判時同意心理醫生的觀點,並列舉五點說明被告的病情跟案情沒有直接關聯,這包括被告心理不平衡才導致他犯案、被告行爲經過精心計劃、被告病情並不影響工作表現、他被調換工作後停止調包,足見他是有自制能力的。
另外,法官也指,被告的病情在去年獲得治愈後,仍對公司懷恨在心,甚至信誓旦旦指若心理醫生被上司不公平對待,也會亂醫病人報複,足以證明是“複仇心”促使被告犯案,而不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