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局上月中放寬民事訴訟法律援助的申請條件,並簡化申請程序。衛生部兼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唐振輝指這是很重要的改進,不但使制度更公平,也讓申請者保有尊嚴。
新的申請程序免去了申請者提供特定類別的收入、資産和支出證明的麻煩,使過程更有效率;采用家庭人均收入測定支付能力,也更爲公平。
唐振輝昨晚出席新加坡管理大學無償法律服務中心的常年酬謝晚宴時說,申請者不再需要帶大量的文件、收據、收入和開支證明到援助局或給義務律師查閱,證明自己的可支配收入(disposable income),這有助避免申請者被貼上標簽。
在他看來,須掏出收據來證明開支,不但令申請過程困難,也有損尊嚴。他也指申請程序已更靈活,即使不符合申請條件,也會有獨立的審查小組評估個別人的申請。
唐振輝說,新加坡的法律服務和司法制度不論取得多優秀的成績,如果有市民因爲收入等因素得不到法律援助,這些成就也沒多大意義。
政府一直與新大無償法律服務中心等夥伴合作,爲貧困者提供法律援助。唐振輝贊揚法學生、義務律師等爲無償服務做出巨大貢獻,並呼籲他們繼續發揚無償精神。
新大無償法律服務中心昨晚頒獎給多名積極提供無償服務的學生和義務律師,包括爲新大法律診所提供五年無償服務的陳克明律師(59歲)。
除了新大的法律診所,執業34年的陳克明律師,也爲新加坡律師公會無償服務辦事處服務了近10年。
新大無償法律服務中心法律診所去年協助287人
他說,公衆可到綜合診療所尋求廉價的醫療服務,但一旦碰到棘手的法律問題,卻無法找到廉價的“綜合法律診所”,所以提供無償服務是非常有意義的。
今年,有14名學士後法律課程(Juris Doctor)畢業生和30名法學畢業生,分別完成50個小時和80個小時的無償服務而獲得感謝狀。
新大無償法律服務中心于2013年開設法律診所。其調查顯示,該法律診所去年共協助287人,其中70.7%是新加坡人,月入少過4000元的占46.7%。
這些尋求法律援助的公衆,以家庭問題占多數(22.6%),雇傭爲次(12.5%),然後是刑事(10.5%)和租約問題(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