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家指出,在本地,維權投資者往往包括號召更多人一同向管理層表達不滿的小股東,此外,有時也包括擁有顯著股權的小股東,試圖改變公司的管理層或業務方向。
近年來越來越多股票投資者不滿足于買入持有、等待股價上漲,他們加入維權投資者(activist shareholders)的隊列,采取行動要求公司改善業務或提高股息派發,或是罷免董事會成員。
USP集團昨天開市前宣布,接獲Tanoto Sau Ian和陳坤勇(Tan Khoon Yong,音譯)發出的正式文件,要求召開特別股東大會,動議罷免董事會的五名成員,並提名四名董事人選。
就在上周,Magnus能源(Magnus Energy)的維權股東取得勝利,發起的八項動議皆以超過六成的贊成票通過,包括委任他們推舉的人選擔任董事,並罷免之前的董事。
維權股東Quarz資本管理公司此前針對多家本地上市公司發出公開信。它先後呼籲向陽科技(Sunningdale Tech)增加股息的派發,要求它澄清並提供更多營運信息。該公司也曾建議CSE環球(CSE Global)和美羅(Metro)把現金派發作特別股息回饋股東。
而在投資基金Goldilocks的努力下,來寶(Noble Group)修改了重組方案,讓原本的股東持有新來寶更高的股權。
本地資本市場估值偏低 維權者尋找釋放價值機會
新加坡國大商學院治理制度與機構研究中心主任盧耀群副教授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本地的資本市場和美國相比估值偏低,這會吸引維權投資者尋找釋放價值的機會。”
他也指出,近期的一些案例也是因爲這些公司出現問題,如管理不當,促使股東采取行動。
義正律師事務所(TSMP Law)聯合主管合夥人張祉盈說,在本地,維權投資者往往包括號召更多人一同向管理層表達不滿的小股東,有時則包括擁有顯著股權的小股東試圖改變公司的管理層或業務方向。
不過,在一些國家,對沖基金和專業的基金經理把維權作爲商業模式,尋找表現不佳的公司,通過持有股權來對公司施壓,要求公司改變策略、財務架構、管理層或董事會。
張祉盈指出,有時散戶投資者的維權行動非常有效,例如Vard小股東的行動便使得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修改除牌條例。
“不過,許多新加坡挂牌公司仍然由創辦人持有主要股權,小股東要對控股股東采取行動很困難。”
本地還未出現很多專業管理的基金,針對挂牌公司采取維權行動。根據彭博社之前的報道,維權投資基金Judah Value Activist Fund已瞄准一家本地銀行,但沒有公布是哪一家。
盧耀群認爲,接下來還會湧現出更多以社會效應投資(impact investing)爲目標的維權投資者,要求公司經營的同時考慮環保和社會效應。shareholders.
Activist Insight的研究顯示,2018年亞洲共有118家公司被維權投資者針對,這是六年來的最高水平,去年首三季共有85家公司被針對,雖然不及2018年同期,但也比之前的五年高。
兩股東要求罷免USP集團五董事
根據USP集團文告,Tanoto Sau Ian和陳坤勇要求罷免六名董事中的五人,只有尹錦才(Yin Kum Choy)這名董事沒有被點名要罷免。
他們提名委任董事的四名人選中,包括Tanoto Sau Ian,並且建議他擔任執行董事,其他三人若獲委任,則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根據集團上周五的文告,Tanoto Sau于1月10日以310萬元的價格,把他在USP集團的股權從14.17%提高到25.14%。他于去年12月23日成爲集團股東,收購了5.54%股權,並從三星期前開始一系列的股票收購。
USP表示正在確認兩人的股權,也在尋求法律意見,了解他們召開特別股東大會的要求是否有效。
該公司本月初宣布,首席財務官將于1月31日離職,這是公司過去一年披露的第八個離職的人員。去年10月中,公司總裁在僅僅上任一個月後離職。
USP集團于去年12月被列入新加坡交易所的觀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