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部
新加坡和斐濟四天前(25日)到美國紐約聯合國遞交《新加坡調解公約》的核准書,成爲首兩個遞交相關文件的國家。
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唐振輝昨天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律政部預算開支辯論時,提到他近日代表新加坡到聯合國遞交核准書。
他說,《新加坡調解公約》(Singapore Convention on Mediation,簡稱新加坡公約)是多邊主義一個強有力的體現,也提高新加坡在國際社會的聲譽。
我國將在今年9月第二度舉行新加坡公約的常年大會,作爲長達一周與糾紛解決相關活動的一部分。
共有52個國家已簽署新加坡公約,新加坡公約須至少獲得三個國家簽署及核准才能生效。
七名議員在參加辯論時提出17道問題,範圍包括知識産權、無償服務、加強刑事司法制、確保民衆獲得法律援助。
回答議員拉哈尤(裕廊集選區)有關政府如何協助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國人的問題時,唐振輝說,律政部繼續與利益相關者合作,爲有需要的人提供負擔得起的法律援助,而政府也與新加坡律師公會和大學的法學院聯手,推廣無償文化。這包括提供法學生到法律援助局的實習機會,讓他們盡早接觸無償工作。
新加坡法律學會也將推出CLICKS@State Courts的共用工作空間,提供會議室和設備,協助律所使用科技,“減少運作成本,律所就能更專心提供負擔得起的法律服務。”
唐振輝說,律政部的重心是確保每個國人能夠在必要時訴諸法律。這不僅僅是提供法律援助計劃和低收費的法律服務,而是“了解哪些日常生活的問題需要有法律幹預,以及爲需要協助者提供簡單有效的程序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