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駕駛者如果抵觸交通法令而無力償還罰款,交通警局會視個別情況靈活處理,包括讓他們用分期付款繳付。這些人也可以通過國會議員,利用社區資源以得到更好的援助。
內政部長尚穆根答複畢丹星(阿裕尼集選區)有關允許低收入駕駛者以分期付款支付罰款,或給予積分和刑罰一些折扣,包括把罰款減半的建議時,作出上述回應。
他說,公路交通法令須公平地執行,所以會影響所有的駕駛者。如果有人因不負責任的駕駛行爲而受傷,影響了個人和社會,就有必要減少這類行爲。
他指出,當局可通過不同方法協助無力支付罰款的個案,但不能因此而不根據原則去執行健全的政策。
公路交通法令去年修改後,違反交通條例的罰款額也提高,以加強阻遏作用。
畢丹星指出,罰款減半不是爲了減而減。其他國家爲了不同政策的目的,也有讓罰款減半的做法,確保人民繳罰款。
會再考慮按收入支付罰款
他說,新加坡也可考慮其他的政策目的。以闖紅燈這類嚴重罪行來說,可以把罰款減半,但同時也讓肇禍者去交通警局參加一項計劃,了解闖紅燈後可能導致他人死亡等危險情況,這樣將能達到政策利益,提高人們對公路交通的意識。
針對罰款減半的建議,尚穆根指出,罰款的政策目的不是要懲罰駕駛者,而是要設法讓人不要違例駕駛,或不再重犯。
他指出,政府甚至考慮過像一些國家已實行、以收入爲依據的罰款制度。政府雖然認爲讓不同收入者支付不同罰款的做法不太可行,卻也沒完全擱置,會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