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病19疫情
這相信是警方首次引用傳染病法令新條例調查案件。交警于29日當天在大士南4道逮捕一名涉嫌組織非法賽車的30歲男子,當時有58人以及超過50輛汽車在現場。
58人因涉嫌參與非法賽車以及未遵守傳染病法令新條例下的安全距離被調查,這相信是警方首次引用這個新條例調查案件。其中一名30歲男子也因涉嫌組織非法賽車而被逮捕。
根據日前報道,上月28日有數十輛汽車聚集在東海岸公園,制造嚴重噪音,後來于29日淩晨時分被警方攔截問話。
警方昨日發表文告,交警于29日當天在大士南4道逮捕一名涉嫌組織非法賽車的30歲男子,當時有58人以及超過50輛汽車在現場。
其余57人則涉嫌參與非法賽車,他們也將在傳染病法令新條例下,因或未保持安全距離被調查,這相信也是警方首次引用該條例。
一般相信,車隊或從東海岸的一個停車場出發,途中經過實裏達水壩等路段,最後抵達大士,從東部到西部進行“環島遊”。
據網民上載的視頻,這個隊伍中的車輛當日在路上奔馳,並迅速切換車道。他們被攔截後,首尾相接整齊停在路中央,場面令人咋舌。
視頻也顯示有執法人員打開汽車引擎蓋、趴下檢查車底等,相信他們是檢查這些汽車是否有違規改裝,而當時的時間已經是隔日(29日)淩晨的2時54分。其中20輛汽車因非法改裝遭陸交局人員開罰單,另有兩輛汽車因路稅問題收到罰單。
文告提及,當局已接獲通報,指網絡出現邀請函,廣邀車友于本周末再次聚集。交警提醒,若聚會與非法賽車有關,參與者將面對法律制裁。
根據公路交通法令第276節第116(7)條條文,組織或參與非法賽車者可被判坐牢最長6個月和罰款1000元到2000元;重犯者則可被判坐牢不超過12個月和罰款2000元至3000元。
根據公路交通法令第276節第117(1)條文,參與違例行爲的交通工具也應被沒收。
根據衛政府3月24日宣布的新措施,工作場所和學校以外的所有聚會參與人數不得超過10人,且人與人之間要保持至少1米的距離。法令26日晚上11時59分生效至4月30日。
警方文告中也提醒,這些人如果聚集參與體育比賽或項目,或者在公共場所超過10人聚集,將觸犯傳染病法令新條例。根據傳染病法令,若不遵守安全距離措施屬于違法行爲,違規者可被判罰款1萬元,或坐牢長達六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