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産解碼
韓寶鎮 報道
2019冠狀病毒疾病和阻斷措施沖擊了許多中小企業的業務,雖然一些中小企業租戶可獲得租金減免,但對于減免應落在什麽月份,業主是否也該承擔租金減免,租戶和業主都存有一些疑問。
國會于6月5日通過的冠病19(臨時措施)(修訂)法令,說明了相關的計劃主要內容。接下來,政府也會揭曉更多關于租金減免和援助的細節。
根據修訂法令,一部分的租金減免來自政府的援助,而符合資格的租戶還可再獲得額外租金減免,這部分則由業主分擔。
諸如商店和餐館一類商用房地産租戶,可獲得政府補助的兩個月租金減免(4月和5月),以及業主分擔的額外兩個月租金減免(6月和7月),即共四個月的租金減免。
工業房地産和辦公樓租戶,則獲得政府補助和業主分擔的租金減免各一個月(4月和5月),即共兩個月的租金減免。不過,租戶最終能夠獲得幾個月的租金減免,仍要看他們是否符合條件。
2019年營業額不超過1億元的中小企業租戶將可獲得租金減免。此外,要另外獲得業主額外免租,租戶今年4月和5月的月均營收比起去年同期也要下跌超過35%。
租約必須在今年3月25日前簽訂。其中,商用房地産的租約須今年4月至7月期間仍有效,而工業房地産和辦公樓租約的有效期,也須橫跨4月和5月。不過,若業主面臨財務困境,租戶的額外租金減免可能減半。
租戶無須在免租的月份支付租金。若租戶已支付租金,可在下一個應支付租金的月份免租,或者向業主索取退款。
爲確保租金減免能順利運作,租戶應與業主溝通及提供信息。租戶也應在必要時向業主提供相關信息,以證明他們有資格享有額外租金減免。
受冠病疫情影響而無法支付租金及需要保護免遭業主提出法律訴訟的租戶,可上網提呈援助通知(www.go.gov.sg/nfr)。租戶提呈援助通知後,業主就不能在規定期限內(直至2020年10月19日)驅逐租戶或終止租約。
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租戶,也可申請分期付款還租。商用房地産的可拖欠最多五個月租金,而工業和辦公房地産則可是最多四個月租金。
租戶可向業主發通知,按商定好的償還計劃支付2月1日至10月19日之間累積的欠租,但最遲須在今年11月1日開始支付第一筆分期付款。償還欠租期限不應超出九個月或剩余租期,視何者更短。分期付款年息也不能超過3%。
若業主和租戶有糾紛,也可以求助于公平租約框架行業委員會和貿工部旗下的親商小組。
有需要的中小企業租戶可上網注冊,網址是www.asme.org.sg/about/,委員會將在經過評估後聯絡他們參與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