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産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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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寶鎮 報道
去年,在房地産市場還未明確顯露複蘇勢頭的當兒,好幾家發展商迫于條規以及要“清貨”等原因,爭相推出顯著刺激銷量的營銷策略——延遲付款計劃(deferred payment scheme,簡稱DPS)。
這個創意十足的銷售方式,由一家知名發展商的竣工豪華公寓項目開啓,讓買家能“先搬入,後付錢”,結果深獲買家歡迎,繼而掀起發展商的跟風潮。
乍看之下,DPS確實是一個吸引人的策略,讓買家只須在最初階段拿出很少的錢,就可一圓擁有一屋甚至多屋的夢想。其實,DPS在多年前也曾經盛極一時,但因爲樓市出現過熱迹象,政府在2007年10月撤銷這項計劃。
然而,DPS卻在房價下跌和樓市疲軟時期“投胎轉世”,以新姿態亮相。有市場人士甚至認爲這是發展商以具創意的方式,走了條規的“漏洞”。
若大家還記得,幾年前的DPS只是在發展商項目新推出時提供,高達九成的買價可以等到房子取得臨時入夥准證(TOP)才償還。
而新一輪的DPS,則是在項目竣工後推出的。發展商這時已取得法定完工證書(Certificate of Statutory Completion),雖同樣是由發展商賣出,但已定性爲轉售或私下交易,不再受房屋發展商(控制與執照)條例管制,這當然包括延遲付款方式。
上面提到發展商迫于條規,指的是它們若不在一個規定時限內賣完項目的所有單位,將須繳付額外買方印花稅(ABSD),以及合格證書(Qualifying Certificate,簡稱QC)條例下的罰金。
發展商因此必須采取有效行銷手段“刺激”銷量,而促成銷量的對象當然是買家。買家心動的因素不一而足,但當中不無假設的成份。
各發展商的配套各有不同,付首期的現金及公積金存款介于10%至20%,其余款項可在一至三年後行使選購權時還清。期間,買家可“試住”或出租。
對買家來說,首先看到的一大好處是他們既無須支付房貸,卻又可收取租金,看似“無本生意”。有些買家也大膽假設貸款條規在未來兩三年內會放寬,或者期望樓市到了他未來償還每月貸款時已經大好。
在選擇DPS之前,買家也要考慮風險因素,評估自己的如意算盤是否打得恰當。這些因素包括延遲付款計劃單位價格都比較貴、房子可能租不出去以致賺不到租金、延遲付款期結束後可能申請不到貸款等。
盡管在DPS下,錢的問題似乎可以留到未來才來擔心,但事實上這是買家現在就要認真思考的問題。
對于擁有良好財務能力的買家,買房時發展商是否提供DPS,應該不是一個必要或關鍵的考慮因素。
然而,若DPS是推動你買房的唯一因素,那麽或許得好好思考是否願意或承擔得起上面所提到的風險。